我上个月9/6 骑乘机车载一名乘客
我是直行车 当时是绿灯 要经过路口时
发现前方左边有一辆跟我垂直方向的出租车(他当时还挡住一辆快车道的汽车)
(他是对面方向要左转的 但那个路口很大 他要有指示灯才可左转那种)
因为我在骑的时候就有发现他了(他是静止不动)
于是我减速 后面很多机车 我有慢放速度
本以为他会让我先过 殊不知他就踩油门前进 我们就飞出去了
撞击的地方是我的车尾 他的车头
他的车没事 我机车有摔坏
出租车司机不但没有马上下车察看
还一直待在车内
是好心路人停下来帮我们报警叫救护车
我左手脚都是擦伤 左手肩膀软骨破裂须开刀
后座乘客也是摔到嘴唇 牙齿断裂
笔录是在医院做的
先附上初判表跟示意图 http://ppt.cc/Py1R http://ppt.cc/FBMF
想问初判表的肇事原因会是"属于号志争议双方各执一词 责任无法分析"
因为后来我们有去警局看旁边加油站的监视器
跟我叙述的一样(画面很清晰)
这是可能因为对方的说法跟我们不一样的关系吗?
然后我有说是"疑似超速行驶(自认当时时速0-60)
那时候在医院我很痛 我有说可能40~60 不太清楚
我车速正常 而且我看到他停在那边我有减速
不是煞车不及撞到他那种!!!!!
而且对方当时根本没有受伤就医
他是由车行老板陪同有来看我们一下
对方因为中风休息了一年 什么重新取到执照
结果第二天就撞到我们了
这样我们是否申请车祸鉴定
有可能会改判吗?
因为觉得应该是对方责任比较多
不知道怎会这么判
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感谢各位提供意见 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