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挑战期待回应] 请学法的人回应我的错误观念

楼主: o311859 (小欧)   2014-09-25 07:26:08
感谢各位的回复,
参与了一个对于我而言很珍贵的讨论过程,
平心而论,对于很多的问题,我会希望有个讨论的对象,
毕竟自问自答未必能够得到实际或者说是贴切的答案,
所以我很感谢各位,谢谢你们。
但基于我只是想简单的讨论问题,
所以我会把我所发的文章给删除,
也期盼另一位回文者也能删除所发的文章。
此外,我会把这个讨论串私下存作纪念,
如有不想要留底的人,可以用私讯或者寄BBS信箱给我,
告知不希望被我存盘,我会删除您的意见。
还有,昨天看过部分意见之后,小鲁的确去吃了胡须张,
只能告诉各位小鲁35元,大鲁52元,中鲁没有卖了,
青菜能够多一点更好,苦瓜排骨汤不错喝。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4-09-25 08:14:00
问到就删?这里不是你的个板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9-25 09:12:00
这种问完就删的人到底脑袋装什么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9-25 10:18:00
删文??这要求太扯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5 11:38:00
吃饱太闲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9-25 11:47:00
问完就删 射后不理 把这里当成你个人咨询处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25 13:01:00
突然理解为何有些资深网民回人的文还是会把原文全引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9-25 13:15:00
问完就删几乎天天有只是很少这么光明正大还要求别人删尤其是实体问题的毕竟不想花钱又不想被人知道的人不少一有答案就删了 XD 或者法律和他想的不一样被嘘删 XD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9-25 16:54:00
已寄信o.o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25 19:21:00
这就是所谓键盘修法 现实无法到立法院修法 网络满足之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玛尔祭司)   2014-09-25 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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