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妨碍性自主或强制性猥亵

楼主: sevenmoons (七个月亮)   2014-07-28 12:43:39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是我一位女性朋友在去年五,六月时在担任学校系上助教时认识的一个外包厂商人员,因
为年纪轻加上对方猛羡殷勤而起了好感。结果他们一天早上在平时没什么人出现的办公室
中(只有两人),男方伸出咸猪手,意图跟他交合,他说当时他吓到了,而且一早没吃早餐
昏昏沉沉,不知道要反抗,只希望事情赶快结束,但是仍有守住底线,最后以口交作结。
事后我朋友觉得这样太快(他们没有交往),然而事后不久男方就消失无踪。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证据的话可能仅有办公室外的监视器可以录到当
时两人进出的录像。
又因我朋友不想追究,但我实在很为我朋友感到不舍。妨碍性自主算是非告诉乃论,是否
可以代为提出公诉?谢谢。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7-28 12:45:00
有证据吗?
作者: aa182201 (颗颗)   2014-07-28 12:47:00
没反抗- -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28 12:56:00
没反抗有表达不愿意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2:59:00
我觉得为妳朋有着想就让这件事情过去吧 两人进出的录像完全没办法证明什么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28 13:02:00
进出录像通常都是有说有笑进去有说有笑出来当被合意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3:06:00
就算是出来吵架 也没办法证明办公室出了啥事啊- -又不是一方把已经昏迷或酒醉的另一方拉进去之类的录像
楼主: sevenmoons (七个月亮)   2014-07-28 13:11:00
所以还是要讲求物证…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28 13:12:00
所以我说录像通常拿来证明合意不能证明.... XD
作者: g243536 (来打台球巴~)   2014-07-28 13:15:00
你朋友才是关键~~ 服说你朋友先~不然一问三不知~
楼主: sevenmoons (七个月亮)   2014-07-28 13:16:00
我当下听到真的是既难过又震惊不过如果无法追溯那真的就只能让它过去反抗是一般认知 可是遇到意料之外的事情更多人反而是不知所措,呆若木鸡,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任由对方予取予求。或许面对陌生人会有反抗意识,可是对于亲近熟悉的人做出踰矩的事情却是始料未及的。唉我朋友不想面对 所以都甭说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28 13:33:00
那就算你能告 妳是要让她被员警问 被检察官问 被法官问多来几次心理伤害? 你确定妳是他朋友??
作者: qoomii (过自己的生活)   2014-07-28 14:02:00
楼上,这不是姑息犯罪的借口,重点还是看证据有没有保留朋友愿不愿意配合提告制作笔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4:14:00
一年多了而且还是这种情形 几乎不可能有证据而且说真的 这能不能算犯罪还很难说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7-28 14:26:00
大概也只能套话但是效用不大,另外朋友的话要三思,没有人可以帮忙证明这段真假时,知道的真相的只有当事人,外人要操作要从自保开始思考.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28 16:18:00
TO:qoomii 我会告诉大家不可以姑息养奸但是同时我会跟我的"朋友"说 以你的意愿为准 XDDD对我而言"朋友"不需要听我讲大道理 需要的是过的快乐 XD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7-28 16:40:00
除非未成年,不然都是以当事人意愿为主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