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弟最近发生事情,但是又被对方欺负不懂法律,所以上网询问大家的意见。
2012年,我弟开车载着两个k姓少年去赴约,但是到该地点,却发现当场有人拿刀埋伏,
我弟为了自保开车冲撞人,造成a青年脚骨折受伤。
事后,a青年妈妈对我弟弟提出过失伤害,要求赔偿,我弟无知答应赔偿,但是k姓少年的
爸爸都不处理,等到我弟签了和解书之后,才跳出来说我弟根本不用赔偿
至于我弟是正当防卫的事情,由于当时警察要吃案,所以笔录做的很随便,侦查队发现后
就重新处理,目前全案仍在进行中,k姓少年的爸爸这时候就跳出来说要要求对方的精神
赔偿,但是全案仍未结束。
我旁观人看到的是,我弟正当防卫,所以a青年妈妈没理由对我们提告
但是法官认为,这已经变成两个事件,所以叫我弟先给赔偿金。
起因是k姓少年在外惹祸,我弟好心载人过去,却被埋伏的整个过程,k姓少年的爸爸说六
万赔偿金他付四万,我弟付两万,要给我弟一个经验,我事后打电话跟他说明家里经济状
况不可能一个礼拜拿出两万,可不可以请他代付,之后再还。他就说如果现在拿不出来,
他就不帮忙处理,而现在的情况是,不和解我弟就要被关三个月,而且出狱之后还是要赔
钱,然后闯祸的两个k姓少年完全没事。
我怎么想都觉得这整件事很不合理,不知道可不可以请板上神人提点一下,改怎么处理比
较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