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这样有违反劳基法吗?

楼主: preed (Freedom)   2014-07-01 13:54:41
如果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
那家公司的老板和人资长说可以给我7天假期
不会扣薪资 年资可以直接灌水说有三年以上了
我上网查劳基法如下
对方是上万人的大公司 说愿意修改雇用合约
专替我设计 有这种事吗? 感觉是唬烂的吧
一、特别休假,即劳工工作年资达一定年限,享有“有薪休假”之法定劳动权利。
二、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应依左列规定给予特别休
假:(劳动基准法第38条)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三、工作年资之计算,应自劳工到职日起算。(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5条)
四、特别休假日期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排定之。
五、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终止契约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之日数,雇主应发给工资。(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4条)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7-01 14:11:00
优于劳基法条件之劳动契约,不违反劳基法
作者: raty0523 (raty)   2014-07-01 14:37:00
同上,劳动基准法规定是‘最低’的劳动条件,公司愿意约定优于劳动基准法的条件,不会构成违法要件!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7-01 16:18:00
劳基为最基本,不要低于最基本即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1 17:44:00
万人公司"有制度".....不然靠啥变成万人公司?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7-01 20:12:00
现在"年资"已经和老板付退休金脱钩 只和假和福利有关老板要给优于法律或任何公司其他人 她爽就好再多凹三天假 就视同真三年福利了 XD还是老板意思是 年资来的不算多给7天 ?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01 23:46:00
老板愿意补助房贷加水电甚至加生产坐月子补助也不违法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7-02 00:01:00
是被福利永远符合劳基法最低标的公司洗脑惯了吗?公司想多给你什么都可以,稍微有竞争力的公司,你是稍微值得的人材,一开始就给你一堆特休也没有什么...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7-02 10:40:00
没有灌水年资拉,只是你的特休会怎样累积?有问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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