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车,载着朋友甲。
我左转时,另外一台机车乙也左转 。
这时乙擦撞到我,我跌掉。 乙下车查看。
警察前来勘察后,表示双方各需付50%的肇事责任。
我跟乙达成协议,此事算了。不追究。
我那朋友甲,因为脚腿有擦伤,流血,去看了医生,有开证明,不愿意算了。甲就要求对方赔偿三万元!(医药费,无法工作数天的赔偿)。我觉得甲根本就是狮子乱开口,太扯,就不想过问此事了。
现在,甲自己提告了乙,并说连我也要一起告!
我是载他的人,我也有受伤,车子也有破损。甲能告得成我吗?我会负怎样的刑责?
烦请高人解说,谢谢您!
有朋友如甲,不如去跟马卡茸茸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