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保险公司不肯拿钱出来

楼主: finalillusio (fantasy)   2014-05-15 12:39:00
先前和人发生事故 对方求偿金额和保险公司这边肯提供的金额差距过大
后来对方便提告 也上了一次法庭 目前是继续调解的状态
先不管对方的金额 但很明显这边保险公司提出的金额就过低
做笔录时警察这么说 上简易法庭时庭上也这么说
保险公司说了一堆理由 其中一项差距最大的就是 对方薪水补偿部份
因为对方刚上班三个月 实际天数则差不多是两个月时间
保险说至少要半年以上的薪水证明才能照价赔偿 所以不肯支付
请问这方面是怎么看?
我当初保的是全险 保额差不多是400万
但依目前来说 保险公司只肯拿2~30出来 另一半变成我这边要自己负担
总感觉保险公司根本不管死活 我这边也闹得快抓狂了
当初因为没时间跑调解 只是委托了一次保险公司代理 后来对方就提告上法庭了
请大家告诉我这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谢谢~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5-15 13:19:00
哪家啊 好可怕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5-15 13:33:00
保险公司要争取的是公司利益不是你的,会这样不意外....
楼主: finalillusio (fantasy)   2014-05-15 13:35:00
这点我知道 那请问他们说的事情有根据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5-15 13:37:00
没根据。 问题他就是要这样扯你能怎么办?为了要减少公司的支出,他们什么话都扯得出来。要麻法院判,判多少保险公司就要全部负担,但若对方有告你刑事,因此产生的不利益就由你来承担了。(当然负担也是在额内由保险公司全付.民事部分,你保400万应该是不会超过)另一种,保险公司不愿的部分由你自行支出,跟对方和解换取刑事撤告,但如果对方没告你刑事就没差,可是机会不高。
楼主: finalillusio (fantasy)   2014-05-15 13:47:00
对方已经告我过失伤害了所以法条上基本上没这个说法 是保险公司扯出来的?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5-15 13:50:00
是阿 并没有规定这种事。 是保险公司自己讲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5-15 15:45:00
你不需要自己拿民庭判多少保险就得照付刑责这部份与保险公司无关她不用也不能为这买单可以上司法院查类似情况大概怎么判可以帮妳判断自己拿差额是否划算(超过12万就不用看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5-15 15:54:00
他们争是争 判下来多少他们还是得付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15 16:44:00
保额四百万??这是【有死人】才有的价钱......很现实的是,今天保险公司保的是【你的责任多少就赔多少】换言之,前端和解这一块,基本上本来就不一定是你的责任...是你【愿不愿意妥协】你愿意妥协赔一百万,那是你跟被害者之间的协议保险公司【没有义务理赔你跟他之间的协议】只有法院【判决】下来的,才是你的【责任】所以当判决下来赔多少,保险公司就在保额内帮你负担建议您还是先看看保单吧,上面写的很清楚了....要是今天双方喊喊保险公司就得全买单,那诈保太方便了...玻璃撞一下,你愿意赔他一百万,保险公司就买单一百万?^_^保险公司专门搞保险的,行情价该多少他们自己有相当分寸换言之,或许讨价还价间还可以多让保险买单几万,但是想要多让保险公司买单几倍的和解价???保险公司理赔专员大概也只能双手一摊【你被判赔多少我们就额度内赔多少】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5-15 19:45:00
下次约和解通知保险公司到场直接签和解保险公司就要认保险公司只有在场权没有和解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5-15 20:14:00
保险公司去谈的他们才会认 你自己签的他们才不会认..不然假车祸假和解保险公司亏到死
楼主: finalillusio (fantasy)   2014-05-15 20:37:00
谢谢大家的意见 不过对方都是有单据的东西薪水部份也是同样有扣缴凭单 只是月份较少另外想问一下 过失伤害的判决 对将来会有影响吗?
作者: ixixet (= =)   2014-05-15 22:20:00
中了车祸被告的原因之一。如果对方可以谈,建议采C大、K大的意见。不过,如果进入诉讼,先看对方有多少证据吧...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5-15 22:37:00
KKyosuke把保险法93条看清楚 保险公司只有参与权只要有合法通知被保人签下去的契约都要认
作者: ixixet (= =)   2014-05-15 22:53:00
这...本文、但书加立法理由,合法通知后没正当理由不参与保险公司才会中枪。不然保险一定会抓住没告知、没参与到打所以也不宜在未确定原PO程序走得如何下,鼓励原PO随便和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5-15 23:34:00
你以为参与权就是通知他来参加而已这么简单喔..orz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16 15:26:00
如果你肯把刑事吃下来 剩下就是保险公司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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