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回应Brothre23大)
您说的看似很有道理,但我重复看了几次之后,
有几点意见和疑问想提出来。
第一、关于正名。
您说了应该,就代表您不能完全确定这些称号是否会造成他人不适。
就算感觉到不适的属于小众、属于从不发声的人,
也不能用多数决霸凌这些人,我想这点您也同意吧?
我认为解决的方法就是正名。很简单,请问您支不支持订定正名的板规?
所使用名称可以是韩国官方公布的,也可以是台湾的,
至于中国的"官方名称"可讨论,我不想在这篇涉及政治。
第二、您对于严刑峻法的论点令我难以苟同。
您的意思是说,严刑峻法不足以遏止犯罪,
所以应该订定更宽松的法律、或干脆不需要法律管束吗?
我不知道您这段针对的是禁止中国用语抑或歌手的正名,
因为您并没有说清楚,反而在示范您将如何做到"自由心证"。
好,回到我的主题,正名。
如以正名而言,我不认为使用正名是严刑峻法,相反的,
正名是让人更容易加入讨论的基础。
对于第一次接触韩乐的人来说,暱称无疑是认识新团体的一道障碍,
且并非所有暱称都为人所接受。
使用官方名称是不会有争议的做法,我相信各团的粉丝也不会介意
打出自己爱团的正确名称。
韩乐是公众性质的看板,能够讨论的偶像、歌手众多,正名有其必要性。
另外,拿棒球版来类比是假类比,韩乐与其性质并不相同。
象板乃专板性质,讨论主体只有兄弟象;韩乐板乃公众板,没有专注于哪位歌手或团体。
与其到时如您所举的例子让板主自由心证,不如正名,
既做到尊重,也省了对板主公正性的质疑。
我同意韩乐板需要清楚明确的板规,也需要思路清晰的板主。
以您此篇文章的论述,我对于您是否能做到这点感到不安。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有冒犯,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