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板规修订&征求小板主

楼主: muses (丝丝)   2016-01-12 21:35:09
(单纯回应Brothre23大)
您说的看似很有道理,但我重复看了几次之后,
有几点意见和疑问想提出来。
第一、关于正名。
您说了应该,就代表您不能完全确定这些称号是否会造成他人不适。
就算感觉到不适的属于小众、属于从不发声的人,
也不能用多数决霸凌这些人,我想这点您也同意吧?
我认为解决的方法就是正名。很简单,请问您支不支持订定正名的板规?
所使用名称可以是韩国官方公布的,也可以是台湾的,
至于中国的"官方名称"可讨论,我不想在这篇涉及政治。
第二、您对于严刑峻法的论点令我难以苟同。
您的意思是说,严刑峻法不足以遏止犯罪,
所以应该订定更宽松的法律、或干脆不需要法律管束吗?
我不知道您这段针对的是禁止中国用语抑或歌手的正名,
因为您并没有说清楚,反而在示范您将如何做到"自由心证"。
好,回到我的主题,正名。
如以正名而言,我不认为使用正名是严刑峻法,相反的,
正名是让人更容易加入讨论的基础。
对于第一次接触韩乐的人来说,暱称无疑是认识新团体的一道障碍,
且并非所有暱称都为人所接受。
使用官方名称是不会有争议的做法,我相信各团的粉丝也不会介意
打出自己爱团的正确名称。
韩乐是公众性质的看板,能够讨论的偶像、歌手众多,正名有其必要性。
另外,拿棒球版来类比是假类比,韩乐与其性质并不相同。
象板乃专板性质,讨论主体只有兄弟象;韩乐板乃公众板,没有专注于哪位歌手或团体。
与其到时如您所举的例子让板主自由心证,不如正名,
既做到尊重,也省了对板主公正性的质疑。
我同意韩乐板需要清楚明确的板规,也需要思路清晰的板主。
以您此篇文章的论述,我对于您是否能做到这点感到不安。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有冒犯,敬请见谅。
作者: peggytang (Chloé)   2016-01-12 21:52:00
呃 干嘛不用minowife发 同家proxy+上站不到10次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1-12 21:54:00
楼上这样会被说查水表违反人权XD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1-12 21:54:00
???人权XDDDD
作者: miaomiao35 (整个星群无人不病)   2016-01-12 21:56:00
天啊哈哈哈 被一楼逗笑www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1-12 21:57:00
原来啊XDDDD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1-12 21:57:00
所以要因人废言了吗?
作者: jinkame7004 (太阳呢?)   2016-01-12 21:58:00
一楼XDDDDD
作者: SARAH12349 (SARAH)   2016-01-12 21:58:00
XDDDDDDDDDDD终于~ 有人废他言了吗?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学王聪明)   2016-01-12 21:58:00
有人废了原PO什么言吗 一楼只是询问吧
作者: Elsiechi (嗨,宇宙城管)   2016-01-12 22:00:00
原po要哭了,风头被minowife抢走了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1-12 22:01:00
已经有人因人废言了吗?
作者: pcmangood (pcman好)   2016-01-12 22:05:00
已经丑2了喔 再来一个丑3会违反ptt的帐号规定ww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1-12 22:05:00
我推文前是没看到有人焦点放在原PO的文章啊XD我的观察啦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1-12 22:06:00
搞不好有第三只 谁知道呢XD 板主可以提多重帐号查询不是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2 22:07:00
讲的好像人家已经要当板主了一样zzz 选前看还真有既视感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学王聪明)   2016-01-12 22:08:00
嗯嗯 我是觉得啦 推文文化本来就容易因为某些有梗的推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6-01-12 22:08:00
直接改正名当然管起来方便啊 只是我觉得这样会限缩部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2 22:09:00
偷换概念的问法也很像某候选人 B大从头到尾没说反对正名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6-01-12 22:10:00
板友的发言自由(这大概要扯到比例原则?) 再说 真有心要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2 22:10:00
也强调她要讨论的是有模糊地带的用词
作者: peggytang (Chloé)   2016-01-12 22:10:00
问问而已 说不定只凑巧同家proxy 也没违规 着重本文吧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6-01-12 22:11:00
认识一个团体的话多记一个绰号应不构成障碍(使用暱称可能会让不熟悉的板友感到困扰 但我不认为这样做会侵犯到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1-12 22:12:00
而且这篇感觉还是一样跳针回去正名问题啊 真有看B大的文?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6-01-12 22:12:00
这些板友的权益) 还有如果你真要质疑我当上板主后的管板能力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板友自有定夺 P.S.我那段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学王聪明)   2016-01-12 22:13:00
B大原文提出要看全文才能认定某些词语是否带有嘲讽意味我认为此篇原PO(或是minowife?)没有看清楚原文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6-01-12 22:14:00
有说到"恶意字眼" 我想这应该很清楚的指出我的讨论重点是放在不当称呼上 谢谢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学王聪明)   2016-01-12 22:14:00
呃 嘘错了 等补推^__^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1-12 22:21:00
帮楼上补推^^
作者: JiEunUmi   2016-01-12 22:23:00
原来有些人也爱慕minowife?一直cue他XD
作者: skullryan (骷髅莱恩)   2016-01-12 23:56:00
暱称是新人认识团体的一道障碍我一点都不觉得啊…如果论看到新词汇会觉得一头雾水,那么ptt新手接触ptt时一堆流行用语一样让人一头雾水啊,如果用这当原因,流行语是不是也得禁止?所谓中国用语我持不支持不反对态度,如果有人提倡使用中国用语,我反对。反之禁用中国用语限用正名,我也不赞成。首先,语言、文字的使用以及每个人表达的形式,应该要得到自由的保障,当然始于尊重的自由才是自由,所以该有规范,而该受到规范的是,透过文字语言传达出来的“讯息”---而不是文字本身。其次我不赞成禁用中国用语的理由之一,是因为“禁用外来用语”和“禁用中国用语”是不一样的,不能提出一个足以否定所有外来用语(包含美式、日式、韩式)的理由,却只用来禁止中国用语,要走规则,规则就不能多重标准,必须有一个只有中国用语才会产生的负面作用,才能只禁中国用语,基于政治立场,我对中国用语没有什么好感,但我确实除了政治立场,找不到什么理由可以“只”禁掉中国用语的啊。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6-01-13 00:03:00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灰色一点反而比较好办事..
作者: minowife (享受人生)   2016-01-13 00:07:00
元po幸会,众卿平身w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6-01-13 01:06:00
这是什么谬论?!推正名前还得先尊重个人语言及文字使用的自由?!我不想叫你本名想叫你小妞你得尊重我??这样可以吗??那你们有尊重过团体或艺人本人吗?禁不禁中国语是可以讨论的议题!很多韩国艺人的版多少都有讨论过这个问题!也许你很常去weibo或贴吧!所以你觉得用语都很熟悉!但对于不常使用的台湾人来说那是“火星文”的延伸!^其实可以算是
作者: pix16200   2016-01-13 01:15:00
刚看到小确幸这词时我也不懂呢,这样也火星文?已经是网络世代囉,词汇受到影响难免吧ˊˇˋ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1-13 01:24:00
试问有那条法律能直接禁止人家叫小妞?除非从上下文判断有人身攻击或性骚扰的嫌疑 才会有事不然除了呛回去和气在心底之外 还能怎样?下面那篇有推文提到 你不爽可以呛爆他 但你不能叫他闭嘴这才是合理的吧?简单来说 称谓和用语这种东西大多是中性的 不能直接禁而是要依判断这个人有扰乱意图再来处罚 详情请详B大那篇这让我想起有护理师说过讨厌被人叫做"小姐" 觉得不被尊重但也很多护理师觉得没差 难道连"小姐"这种词也要立法禁止?正因为是公权力 更不应当有太多个人好恶在里面吧?
作者: skullryan (骷髅莱恩)   2016-01-13 02:33:00
反过来问你一句,推正名前还得先尊重个人语言及文字使用的自由吗?不用吗?不用吗?不用吗?原来粉丝之间的文化,已经可以凌驾国家宪法了?含有不要看到不中听的就气血攻心的不看完剩下的话,下一句"始于尊重的自由才是自由,所以要有规范"不就在说名还是要尊重团体或艺人了吗?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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