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哪项措施可以有效抑止黄牛票

楼主: yoche2000 (Sushi Desu! 在下寿司)   2023-04-06 17:41:20
由于下周该法案政院版要进立法院审查 各民代也都有提出相应草案
立委王婉谕的团队刚传给我时代力量党团草案 跟我通了电话交换一下意见
聊了大概半小时吧 讲到的内容还不少
该团队也有和其他团体 (如推特的屠牛小分队) 交换过意见
更在去年年底开过协调会 找到了部会以及业者来商议
那我就把刚刚对话的内容整理一下
<草案相关>
1. 该草案是各党团提案中唯一将实名制的入法的草案。
因为关于强制实名制,文创业界反弹极大。不单单是主办单位,
更有些在疫情中受到摧残的剧场、音乐剧团、小音乐人对于实名制感到担忧。
这个担忧主要是实名制会带来过多成本 (好比繁琐的程序) 降低购买意愿。
也就是说强制实名制会连带处罚到文创产业的弱势方,要推也不能一条鞭。
但现阶段要对于场馆人数、售票人数设立标准,都是没有依据的。
所以如果实名制要不影响弱势文创从业者,将难以界定谁适用谁不适用。
2. 该案规范售票单位需要提供 "实名售票" 的选项,并对提供该功能者提供补助。
很多业者向该团队表示,自己也想推实名制,但配合的售票平台没有支援。
而这点也让这个草案不仅是象征性入法,更用行业发展的角度降低实名制门槛。
文创法主旨是产业发展,而要将处罚列入已经是文化部退让的结果。
而明定推行实名制在艺文补助范围,也是以该法主旨,正向鼓励产业的进步。
3. 溢价转售罚责采 "售后价格" 的倍数,其他提案多以 "票面价格" 为基准。
这点的差距是比例原则的落实,一张 500 元的票被炒到 5000,
若以票券价格为基准,将只能罚 2500 (假设五倍),用售后价格则是 25000。
4. 协调会提请文化部研议 "实名制纳入定型化契约SOP" 以及 "文创活动分级分类"
这部分就是要定义实名制,包含售票、领票、现场身分验证,才能有效规范。
另外分级分类就是第 1 点提到的,如果不要连坐法,那要怎么定义谁适用?
这都是未来会努力的目标,该团队也表示会继续研究和协商。
另外我也对于该草案提出质问,包含大家都很关注的主办连带责任还有强制性。
<我的提问>
1. 很多主办方都会有所谓暗池(圈票),再将这些票不管是做公关还是自己当黄牛,
关于这样内神通外鬼的行为,让粉丝嗤之以鼻。对于这些行为岂能说主办没有责任?
所以希望可以有对于主办的罚责。关于这点,文化部持反对立场,
认为文创法还是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这次黄牛罚责会入法也是他们退让在退让。
另外主办方与二级市场(黄牛)乱象的责任关系认定也有很大的分歧。
2. 奖励实名制没有强制有什么用? 我要是可以自己前村倒后院谁要你补助?
实名制的入法,即便没有强制,在现阶段其实是很突破性的。
对于售票平台,除了给予限制之外也给予补助,更是为了产业结构稳定。
现阶段实名制若能成功入法,在未来会继续推动标准化等措施,
这是现阶段比较能够说服朝野、业者、以及消费群众的方面。
以上是目前的进度,下周该法案要进入院会审查,关心黄牛议题的伙伴可以多多关注。
我下周会花点时间比对各草案,加上最后院会、朝野协果结果放到板上。
※ 引述《yoche2000 (咯咯哒)》之铭言:
: 关于这次文创法修法,身为粉丝我自己十分关心,我想广大韩星板板友也是如此。
: 目前政院版就是以 10% 转卖认定加上行政罚则为内容去作修法
: 我问过几个民代团队这题,各个党派都有,也交换了一些法案上的意见。
: 其中得到下几点:
: > 实名制入法需有先例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是以转卖获利裁罚为主
: > 黄牛认定目前政院版订定为 10%,
: > 有立委打算提案规范主办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主办没做好措施导致黄牛
: 泛滥,连同主办也要接受罚责,但这个泛滥的认定还需要规范。
: 这边简单做个小民调好了。
: Q: 你认为下面哪项措施可以有效抑止黄牛票
: [email protected]: 以转卖获利为认定并给予罚责 (罚黄牛)
: [email protected]: 推动实名制入法
: [email protected]: 将防止票务哄抬订为主办义务并加以规范 (罚主办)
:
: 认同第一个选项的请在推文打上 [email protected],以此类推。
: 我目前的想法是整理韩星板以及其他论坛的意见,然后以团体名义把论述丢给民代。
: 毕竟集体名义比较有机会让民意代表对这个议题重视,也用能促成完善的修法。
: 当然这部分要韩星板不是任何人可以代表的,所以若要发出相关声明也会有表决机制。
: 这部分希望大家多加讨论,有讨论热度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请踊跃在推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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