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朴有天诬告再审,饱含泪水的上诉审

楼主: haohaomin (呵)   2017-09-06 14:44:38
“为什么没看到就可以这么断定?”…朴有天诬告再审,饱含泪水的上诉审
http://i.imgur.com/b5peC9h.jpg
“检察官,为什么要这样想杀了我。没有目睹(受害现场)怎么可以断定是诬告,如同插
了一把刀在我心上。”(S某)
对警察“那么小的厕所无法实施强奸”的主张,S某流下了眼泪,哽咽地说道,“没有看
到案发现场怎么可以这么断然。”
和JYJ成员朴有天持续了1年3个月争斗的S某,最后以一句“(在这种反复持续声明的过程
里)真的累了,很冤枉”结束了这场辩论。
针对S某的上诉于5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开审,她涉嫌“诬告和名义毁损”成为被告,而在上
诉审中S维持原审无罪判定。
原审当时,裁判部以“仅凭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很难断定是虚假事实”为由,在得到7名
陪审团人员全场一致判断为无罪的前提下,宣判S某无罪。
http://i.imgur.com/c4qAGKj.jpg
检方无法接受裁判部的判决,在这次的上述审中也强调,"在那么窄的厕所里不可能实施
强奸。S某的主张是虚造的。”
检方主张S某的心“变了”。
“被告人是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和朴有天发生性关系的。因为朴有天在之后没有给S某联系
方式或钱,所以S某才觉得是性侵而提起诉讼。”(检方)
检方还提交了S某和朋友之间的短信作为证据,并且还申请和S某互通短信的好友A某作为
证人到庭作证。
但是裁判部以在原审中已充分得知的内容为由驳回了检方的申请,“没有一定要请A某来
协助调查的充分理由。”
http://i.imgur.com/E8kSaKD.jpg
S某的法定代理人李辩护律师逐条反驳了检方的主张。
首先是发生性侵的案发现场问题,辩护律师反驳道,“如果在那么小的厕所里不可能发生
性侵的话,那在车里发生的性侵要如何成立。”
对短信内容,辩护律师反驳道,“S某的短信里哪里可以提现出那种(检方提到的)诬告
,只是受伤的S某说明著(当时的情况)而已。”
辩护律师最后说道,“一直关注著国民陪审团的市民和团体都觉得是强奸。我们国家的检
方真让人感到可惜。希望对性侵受害者诬告的起诉能够更加慎重一点。”结束了辩论。
最后S某开口说了,“检方,为什么这么想杀了我。没有看过案发现场,怎么可以那么断
定。以后还要反复说出(受害的状况),真的很累,很冤枉。 ”
http://i.imgur.com/cKNCzVg.jpg
(图片文字翻译)朴有天和S某事件经过
2016年6月16号:S某递交起诉书
-S某“本人在2015年12月受到朴有天的性侵害”
2016年7月 4号:朴有天反告S某诬陷
2016年7月11号:警方,判断包括S某在内的4件事为诬陷
-警方“4件事都难以确认是发生了强制性性关系”
2016年7月15号:警方,以性买卖和欺骗嫌疑把朴有天移交检察院
2017年3月13号:检察院,把朴有天的性侵害以及性买卖等所有罪名,处理为诬陷
2017年7月 4号:S某,在原审判决中被判(诬告)无罪。
-法院“难以判断因S某的造谣和因造谣导致朴有天名义受损”
2017年7月11号:检察院,不服从判决,决定上诉
2017年9月 5号:审理S某的抗诉
检察院“这是在双方同意下的性行为…性侵害是诬陷”
-S某方“确实是性侵害…将会裁定申请性暴力”
2017年9月21号:S某将会进行二审宣判
另外S某6月以朴有天为对象向首尔江南警察厅提交了诉讼状,主张2015年12月在娱乐场所
的厕所里遭到监禁和性侵。
朴有天以诬告罪反诉S某,S某的采访因涉嫌“出版物造成名誉损害“,而受到刑事诉讼。
S某的原审与国民陪审员一起进行,7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认定无罪,最后裁判部也宣告了S
某无罪。
上诉审(二审)宣判日为21日上午10时。
http://www.dispatch.co.kr/882891
http://dispatch.net.cn/detail.php?id=2314
作者: bypetty (幻风)   2017-09-06 14:46:00
厕所king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9-06 14:47:00
是D社 @@
作者: boboSana (四次元)   2017-09-06 14:49:00
第一张图是怎样XD
作者: st40182 (天羽)   2017-09-06 14:50:00
厕不在深,有天则灵。
作者: onebuck   2017-09-06 14:52:00
第一张是河豚吗?
作者: newf720427 (咪酱)   2017-09-06 15:01:00
河豚XD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6 15:07:00
如果是事实(性侵)的话,不但没成立还被反告出那么多次庭S某应该满崩溃的吧...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09-06 15:14:00
放第一张好过分哈哈
作者: yooha10904 (alana)   2017-09-06 15:17:00
好奇那四件事是什么,怎么判断跟性侵没关系
作者: AReum   2017-09-06 15:24:00
公厕大王
作者: kathyqueen (花后)   2017-09-06 15:26:00
那四件事指的是四个告他性侵的事 因为有四件..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7-09-06 15:47:00
S某大概会被逼自杀
作者: Tatehala (仲夏夜之梦)   2017-09-06 15:54:00
性侵害官司每次出庭都会像二次伤害.....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7-09-06 15:56:00
河豚XDDDDDDDDD受害者很崩溃啊 每次出庭都要重复回忆性侵过程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16:27:00
如果是受害者的话啦
作者: wwwgy (根本哈哈)   2017-09-06 16:29:00
这集先不看 等完结篇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7-09-06 16:48:00
居然一年三个月了..............
作者: ssore (...)   2017-09-06 17:24:00
空间小的话受害者不是更没地方跑,怎么反而不行啊?但这一位S某是四个的哪一个啊?
作者: chanfan (chanfan)   2017-09-06 17:35:00
这个官司在讨论宋某有无对朴有天造成毁坏名誉事实,性侵判决已经是无嫌疑,D社在判决结果还没出来这样报导有利用舆论影响判决的感觉。
楼主: haohaomin (呵)   2017-09-06 17:42:00
是当初的B,板上有当时一审无罪的新闻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09-06 17:47:00
印象中是 男方性侵一审无罪 男方告女方诬告,女方也无罪但如果男方性侵判无罪的依据如文中所述,那实在有点难以接受现在应该是两方分别上诉的二审了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17-09-06 18:08:00
娱乐场所厕所会有多小? 公园公厕凌晨都常有学生了
作者: ivanki (优活)   2017-09-06 18:17:00
..........女生好可怜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18:43:00
现在是检方控告女方诬告的审判。性侵无嫌疑的主要理由是女方的供述前后不一同时在报警前删除了想要向男方勒索的短信在MBC节目中说谎自己是穷学生及揑造细节却推说是PD要她这么说的女方背后有爱朴(朴槿惠)会支援的女性团体撑腰的确事情发生经过没有人看到,但是这些事实都是查得到的
作者: weizxcvb (XD)   2017-09-06 18:53:00
勒索的不是a女吗 这篇是B女吧
作者: aacegln (少了七五)   2017-09-06 18:55:00
因为厕所小所以不可能强奸??????呵呵呵呵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18:55:00
B女曾在跟朋友的短信中说看到A女的新闻,也想勒索钱,但并没有做就报警和受访了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6 18:56:00
短信这种东西,一方删了另一方会留着啊...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18:56:00
场所不是重点,是谁是犯罪的一方
作者: HELEN94729 (我有一只小狐狸)   2017-09-06 18:59:00
以场所为理由真的很呵呵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19:01:00
所以说场所并不是主要理
作者: huhu88876 (便祕女)   2017-09-06 19:01:00
记得ˊ之前韩国一则性侵判决案件是以女方的裤子太紧不太可能强行脱下所以无罪...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红袜迷)   2017-09-06 20:26:00
总之就是厕所有天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0:36:00
总之就是想骂人,不需要理由就对了。
作者: dreamersky   2017-09-06 20:39:00
光是这次检方作为都不知道害多少受害者不敢出面了……太狭窄所以不可能性侵????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0:42:00
检方让诬告受害者不必含寃还要被骂,也是很委屈了。
作者: chanfan (chanfan)   2017-09-06 20:44:00
这案件最诡异的地方是所有资讯都不明,连酒店厕所长什么样子都没有公开,旁边友人和其他小姐的证词也不明,完全是各说各话的罗生门
作者: hsnu520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7-09-06 20:45:00
第一张照片也太坏XD
作者: Tatehala (仲夏夜之梦)   2017-09-06 20:48:00
飞机上的厕所应该更小,都可以........了
作者: dirtysoap (wei~~~~~)   2017-09-06 20:51:00
完全不懂厕所小所以不是性侵的逻辑在哪
作者: weizxcvb (XD)   2017-09-06 20:52:00
厕所小应该更难逃吧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0:55:00
为了保护当事人不公开细节是合理的啦,报导在检调不公开的情况下都可以写得像小说了重点是女方自己也说没有受到暴力或胁迫
作者: yui30407 (yui30407)   2017-09-06 21:33:00
呵呵
作者: tp6vup4   2017-09-06 21:34:00
结论就是确实在厕所发生性关系了XDD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1:37:00
结论是诬告是事实,要继续检讨受害人吗?
作者: dirtysoap (wei~~~~~)   2017-09-06 21:45:00
?可是这篇写诬告女方被判无罪,当事人太多我已经看不懂了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2:03:00
法官认为诬告定罪需要更明确的犯意,所以即使认定性侵是不存在的,但诬告证据不足
作者: dreamersky   2017-09-06 22:27:00
就算那女的诬告,王世子无罪,但能说出厕所太窄不能性侵的人真的很奇葩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6 22:32:00
也是要看现场状况才能判定的,不能断章取义
作者: cctman (cctman)   2017-09-07 01:19:00
这理由如果是真的,检方一定有被收买啦.
作者: bobodoctor (我不是波波~)   2017-09-07 01:31:00
哪里看出诬告是事实了?判决不都说无罪了?
作者: catlyeko (暂时的....我很爱你)   2017-09-07 04:41:00
判决结论应该是诬告是错误的 非事实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07:02:00
无明确犯意,可能是误会,但B女提出告诉的内容也并非事实以检方立场,B女目前仍是诬告嫌犯可以确定的是,男方从头到尾都不是嫌犯,法官也称他被害者检方可能被收买,那法官呢?局外人最好别这么臆测男方被认定无嫌疑,部分人仍然坚持他有罪,那是性别原罪还是舆论的双重标准呢?检方的理由上面推文有提过了。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09:51:00
"检方可能被收买"楼上你的指控很严重喔...如果真如你所说的短信等等,如此有利的证据都打不赢,那这个检察官根本废物来着...你讲得很笃定、知道很多大家都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09:54:00
我是在回复c网友的假设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09:55:00
不知道的内幕很厉害,但你指责乡民的时候,别忘了最现实的部分是目前两边都是判无罪,不管你知道多少"内幕"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09:57:00
不是什么内幕,也没有很厉害,都是韩网上查得到的旁听纪录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09:57:00
是啊,然后你从来也没发,然后每篇新闻底下都推一大堆说都是乡民不了解,都是自己的偶像超委屈...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09:58:00
当然我是站在检方立场,但即使站在法官立场,我现在不就来发了吗?请理解我并不想成天看到无理性的辱骂即便有这么多客观条件可供参考,还是有人坚持相信自己的想像,不接受这类案件当事人可能被误解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10:07:00
我的意思是你从来不直接整理成一篇来发,都是推文推超长或是东一句西一句...这样无助于你想把"事实"推广的目的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10:08:00
Snow网友指责我的点是?没有早点来澄清让网友出洋相?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10:09:00
不,我只是希望你要是真的有想推广的东西,建议你发成一篇文,不要每篇都跑出来"指责"其他人都不懂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10:13:00
你“指责”我每篇都跑出来是错的,这只是我有推文的第二篇我发不发文有我的考量,请理解推文都会被酸的舆论压力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7-09-07 10:16:00
我道歉,可能刚好你推那次我也有回所以印象特别深但推文真的无助于你想推广,你看此篇与上次那篇,基本上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10:16:00
谢谢,相信我们都只是想厘清案情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10:20:00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慎重考虑的。但是排除所有陈述的个人感想是不可能的事,只能提供不同面向的思考。
作者: jackiegreen   2017-09-07 12:05:00
诬告是事实?都判无罪了还事实!这么说我也可以说王世子性侵是事实。护航不要太明显。
作者: shuting0409 (我的本命是个萌二货)   2017-09-07 13:24:00
李阵郁的案子,女方告他性侵,男无嫌疑,男反告女诬告,女无罪~和朴有天跟B女案子不是一样吗?性侵和诬告都要有证据而不是只有证词~所以一直强调B女被判无罪来说朴有罪,这不也是故意无视早在去年7月底警方说的朴性侵全部无嫌疑,及今年3月检方判定朴性侵性交易诈欺也全部无嫌疑的事实
作者: HIRAE (向未知挑战!)   2017-09-07 13:35:00
如果一审无罪所以不可以说B女诬告,那我向B女道歉,同理,说男方性侵的人也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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