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RIEND出道前退团成员判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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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诉4部对在女团GFRIEND出道前退团的成员A某判决须向
经纪公司SOURCE MUSIC支付1247万韩元(约合新台币38万)的赔偿金。
A某于2013年10月和经纪公司SOURCE MUSIC签订了短期训练的合约,接受了歌唱、舞蹈等
课程。但在隔年4月,A某和公司代表面谈,表示欲退出团队,并未再次归队。
去年8年,SOURCE MUSIC依据双方签订的合约,对A某提出训练费用双倍的损害赔偿。双方
的合约书上表示:“若A某单方面毁约或违反合约内容,须赔偿至解除合约日为止这段期
间SOURCE MUSIC所投资的费用的2倍做为违约金。”
法院判决A某需支付SOURCE MUSIC 1247万韩元的赔偿金,但对于SOURCE MUSIC表示A某亦
须支付女团GFRIEND延迟了5个月出道期间所支出的女团教育费用和宿舍租金等4322万韩元
(约合新台币130万元)的开销赔偿要求,则不赋予认同。
裁判部表示:“原先GFRIEND虽计画以7人组出道,但A某和其他练习生的退出后剩下5人,
而后追加了一人,以6人女团的形式出道,因此出道日程的延迟并不可判断为仅是由A某的
退出所导致的。”
此外,GFRIEND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出道,成员包含Sowon、Yerin、Eunha、Yuju、SinB和
Umji等6人。
(责编:杨雯茵)<全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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