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剧情大雷,不喜请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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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说从第四集的最后一幕,疯女人开车去撞民宿老板那里。
一﹑疯女人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韩国的法律怎么规定,但以我国刑事
诉讼法来说,“被告的自白不能做为有罪判决的唯一证据。”(刑诉156)所以录音
只录到疯女人的自白(?;其实那能不能叫“自白”,还有疑义吧。)但在没有人
证物证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的情况下,不要说法院肯定判无罪,甚至在检察官那里
就不起诉了。这点疯女人自己也说了,她也知道,但她竟然还会冲动的去开车撞民
宿老板???
二、开车撞人还是在警察局大门口前面撞?然后撞了,警察也只是出来关心被撞的
老板伤势,对撞人的疯女人就当做没看见?这至少是过失伤害好吗?虽然这是告诉
乃论,但有什么道理民宿老板不告疯女人?韩国刑法“普通伤害罪”是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不趁这个机会让疯女人吃官司,甚至让她直接进去蹲吗?
如果这里先演老板的女儿和女婿都已经搬到老板民宿附近了,因为怕疯女人去伤害
女儿女婿所以老板才没告她,这还勉强拗得过去。但即便如此,老板这时候也应该
把事情从头开始一五一十的告诉女儿女婿(包括自己不小心可能已经成了疯女人的
共犯),让三个人一起面对了,因为很明显老板一个人无法处理这个疯女人。
三、当女人开始要霸占民宿赖著不走时,老板大可在她住房时间到时就报警赶她离
开了,有必要跟她玩,让自己在山上搭帐棚养蚊子,用新的房客去逼她离开民宿吗?
自己是民宿的老板,房客逾期不退房报警赶走就好了,还跟他玩后面这些干嘛?
更莫明其妙的是第五集最后,老板还真的同意要把民宿卖给疯女人了(这样就范,
那肯定是要贱卖了,还用说吗。)有这么傻的老板吗?
通常一部剧都是到后面才烂尾,但无声蛙鸣却从中间就开始烂掉,我觉得真的可惜
了。前面的剧情真的编得不错,我还蛮喜欢的说。
不知道大家对以上这三个Bug有什么看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