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tlabell (HAPPY)》之铭言:
: 律师见解:
: https://youtu.be/ia4-UDbPr2w?si=6foinqgQV70VYQKT
市府提出的契约有写明产权,
不过这个律师说,毕竟是个OT契约,
不包括所有权移转。也有道理。
问题是契约又明写了产权,
那当时双方是写好玩的?
那是不是连跟大日开发的这份契约都该作废?
说起来也是2016年就有的争议了。
前面网友讨论提到,
那时候争议好像是送财政部解释,
结果财政部又踢回市府,
那可以说还是由市府决定就好吗?@@
谢国梁固然搞的难看,
但当时市府也有一点责任吧。
如果产权官司拖很久,也不能动它,
某种程度也会影响市民权益。
楼上常有一些公益活动。
本来也有一些市民期待微风带来改变,
但看起来前景不明,没法讨论。
如果微风要改建,有个问题不知道能否解决。
循环站那边,排队等著进停车场的车辆
常常影响到那边的车流,拖慢彼此的速度。
市区内塞车是日常了,如果停车场的车,
可以跟循环站的车互不干扰,
对那里的交通一定有很大帮助。
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设计改善。
其次是一楼厕所的门偏窄,人一多就卡。
还有常常女厕在排队,女厕应该要增建(火车站也是),
我觉得这种公家包出去的设施,
第一要确保的是这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