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事情可以很简单的解决
不管合约是ROT 或是 OT 你终究是要T回市府的
NET现在就卡在 还有两年(跟大日签的)
NET自己要估算 就算大日合约走完 还剩两年
两年建物使用权剩多少价值?
如果拆了 不能T回市府要赔多少钱?
找个长袖善舞的疏通一下
让 微风租给NET两年 NET给大日多少钱 就给微风多少钱
微风躺着赚 只经营停车场就好
两年后再来改建 反正他还没投入资金动手改建
微风不满意 顶多多给他一些营运时间
说真的 20年 和 22年 我也不觉得有差异
顺便问 最关键的脚色 "大日" 到底是何背景?
到今天都不出声
能让 林市府签这种诡异的合约
还让NET 付钱ROT
贿赂被抓到的也是大日
最重要的是 新的东三四码头 好食城 也让大日标走
就不要那边的合约也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