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他“这样”摇娃娃机夹到奖品 检察官:没违法
新闻内文: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夹娃娃蔚为风潮,衍生不少纠纷!沈姓男子夹娃娃机时,以用
力拉摇杆的方式,晃动机台,增加夹物电磁铁晃动幅度,成功夹到2个耳机,挨业者控告
诈欺。基隆地检署认定沈是利用机台设计缺陷,取得商品,属于操作技巧,处分沈不起诉
。
处分书指出,沈男今年1月间某日上午8点,至基隆市仁爱区一处徐男经营的娃娃机店,看
中店内有蓝芽耳机的机台;投币后,操作摇杆夹取机台内的蓝芽耳机。
沈男趁机台夹物电磁铁夹起耳机时,用力拉扯摇杆晃动机台,增加电磁铁晃动幅度,将耳
机甩到取物口,成功夹走2个耳机。
事后,徐姓业者检视店内监视器画面,发现沈趁夹物电磁铁吸起蓝芽耳机,在靠近取物口
时大力拉摇杆,让机台倾斜的不正当方法夹走耳机,控告沈男诈欺。
检察官调查时,沈解释,他那天花了400多元夹耳机,夹物过程都是正常操作摇杆,但当
他把摇杆摇向身体时,机台就跟着朝他身体晃动。
此外,徐的娃娃机店内也没公告说不可以用拉摇杆方式去晃动机台,很多人都这样做。
检方认为,沈男行为虽有可议之处,但他仅是利用机台设计缺陷取得商品,属于操作技巧
,与用伪币或代币投入娃娃机等诈欺方法不同,因此与诈欺罪339-1条 “以不正方法由收
费设备取得他人之物者由收费设备取得他人之物”的构成要件不符,处分沈男不起诉。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Keelung/breakingnews/2797686
没违法,只是缺乏公德心,机台主很衰。
http://blog.udn.com/ccpou/12672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