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条有问题的地方在
水桶只需要任一板主觉得违规就会进
其他板主不用有共识
但累进的时侯又会延用记录
随便举一个最近的
#1ZcRYw-K (Kaohsiung)
这句话我来看就是
高雄需要完整环状捷运
但各种因素导致没办法盖
只好将就轻轨
虽然轻轨是不是屎见人见志
但逻辑上我是觉得挺中肯的啦
而且骂轻轨是屎为什么要水桶?
但不管今天有几个板主觉得这句话OK
只要有一个板主认为踩线就桶了
下次桶你的板主不用认同你之前的水桶理由但要采用你的水桶记录
偏偏水桶有申诉期但累进无期限
我是觉得把3650改成365然后累进记录往前追有限定期限比较合理啦
※ 引述《ilovemami (SasazakiMami的狗)》之铭言
: 那个呀
: 我们的7-1
: 不是7-30-60-3650吗
: 我看到参选区在讨论这个话题
: 其实我因为这件事
: 收到不少来信
: 也被申诉几次违反比例原则
: 所以我在想
: 7-30-60-365-3650这样会不会比较符合
: 比利海…
: 比例原则
: 希望大家提供一下看法
: 阿不过我不会因此特赦啦
: 一切还是依
: 行为之处罚
: 以行为时之板规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 毕竟这条不是我规定的
: 但版主又有依情节加重减轻法则的权力
: 或是我软性一点
: 第四桶依情节处365以上3650以下之惩罚
: 捏
: https://i.imgur.com/yp9BmE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