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市6楼以上公寓大厦一年内未成立管委会

楼主: Pravda (真理报)   2022-04-21 19:16:26
高市6楼以上公寓大厦一年内未成立管委会 将依法开罚
2022-04-20 08:52 联合报 / 记者
王昭月/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即日起实施,6楼以上公寓大厦,一年内强制成立
管理委员会或推举管理负责人,经辅导仍未按规定执行者,将对专有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将
处最高5万元罚锾,未依规定报备者则对管委会主委等员处最高罚3万元。
城中城大火事件过后,高市自订“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全面要求老旧公寓落实公
安,此自治条例4月19日起公告实施。另今年元旦起开始受理8至15楼集合住宅(H-2类组
)办理的公安申报,全市4千多栋已完成7成3131栋,可获全额补助,申报日期至4月底止
,尚未申报的公寓大厦可把握机会。
工务局长杨钦富表示,工务局将针对1995年6月29日(含当日)前取得建造执照的6楼以上公
寓大厦公告分类分期分区,一年内强制成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负责人,加速正常运作,提
升住户居住品质及安全;同年6月30日后取得建造执照的6楼以上公寓大厦,即起一年内需
成立管理组织并完成报备,经辅导仍未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举管理负责人,会对专有部分
区分所有权人将处最高5万元罚锾。未依规定报备者将对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理委员
或管理负责人处最高3万元罚锾。
工务局并表示,复合用途大楼内的营业场所若已停业或歇业,管理权人仍应依消防法规定
办理消防安全设备定期检修申报,如有阻碍或规避消防安检,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安全设备
定期检修申报的大楼,将处管理权人最高5万元罚锾。
工务局表示,工务局已有2个辅导团队可协助尚未成立管理组织的公寓大厦,北高雄(鼓山
、三民、左营、楠梓、桥头区以北) 辅导厂商为“高雄市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商业同业公会
”,连络窗口为蔡总干事(0933313814);南高雄区(苓雅、前金、新兴、大社、大树以南
) 辅导厂商为“台南市物业管理发展协会”,连络窗口杨协理(电话:0912989421),或电
洽工务局建筑管理处第六课黄先生(3368333转242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252231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风之翼)   2022-04-21 20:43:00
要罚谁?不缴罚款会怎样?
作者: blueguardian (布鲁猫)   2022-04-22 09:04:00
市府嘴砲的,专有部分要罚,一户一罚我听他嘴砲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风之翼)   2022-04-22 12:03:00
有种每户屋主都罚三千以上,可连续开罚,我就相信高雄市政府有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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