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区公所调解问题

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22-01-06 22:25:39
去年9月23日在小港区平和东路与中山四路交叉口处被大货车撞(刚起步被撞)
虽然只有手一小地方擦伤简易疗伤后 仅车子有受损
但过了三个月迟迟对方仍未回应
因此在前镇区公所调解网页上
发现有对造人的地址
这样得要去跟警察局去申请对造人的地址吗?
还是可以现场申请请区公所进行申请调解?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2-01-06 22:28:00
有跟区公所约时间了吗?有约的话直接去就好。不鸟你就是“半年内”提告过失伤害。我会建议你调解一次,他不出面再提告,这样就可以跟检察官说对方都不理。有去诊所吗那就是等调解,不过我猜他不会来。再来就是警察局告他过失伤害。对啊!因为朋友碰到检察官说,你们都还没调解就要来这里,所以才建议你至少一次。救护车有开什么单据之类的吗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22-01-07 00:01:00
有受伤有纪录对方不出来六个月内直接过失伤害告下去了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2-01-07 14:13:00
如果是业务过失的话,那事情就严重了。咦改了喔其实现在要告过失伤害,可是没有证明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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