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该管理的是租屋管理体制系统
这权责不在高雄市,而需中央内政部统筹
譬如德国政府
强制规定房东每几年必须装修房子进行屋况更新
必须通过设备检验
钱是房东在赚,要求房东出部分金钱做他产权内的修缮天经地义
政府是时候该管理租屋市场
强迫租屋市场交易透明化,不要让租屋市场躲在地下不透明
首先鼓励房东自首有租屋收入,减免部分所得税
再来提供低收入或学生房客租屋补助,鼓励租屋登记
尽量让租屋市场交易台面化增加透明度
完善租屋系统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税收
一方面减少地主只收租赚钱不生产的问题
小弟思虑不周,大方向是这样,有缺失遗漏处再请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