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6-14、6-15 板务修改讨论

楼主: simonjen (狂)   2021-07-25 01:07:47
哈搂~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点名到我了,不免手痒的来回复一下。
※ 引述《wuyiulin (机掰客家人)》之铭言:
: : https://i.imgur.com/0a3tllZ.png
: 组长不是说了:
: 未成立之比例较适用于 买卖文、玩乐文
: 今天修的 跟之前现行的都不是比例欸。
: 只有 simonjen 板主写明的旧板规是比例欸xDDD
我想这点可能是误会了唷~我们来看一下原文吧。
#1Ww6xm-I (L_TaiwanPlaz)
而单日内 2件检举案未成立的部分,经查高雄板的置底检举区,遭检举的文章
、推文多为违反板规6-1、6-1.2等挑衅、人身攻击的文章,而这类的板规无论
在哪个看板,违规与否的判定通常皆无一明确标准,而使用者在申诉前、判决
前也无从得知板主之判断标准为何。故组务觉得以检举案未成立比例来判定违
规较适用于“买卖文发表于板上”、“玩乐文限制性别”这类较无模糊空间的
违规文章。
就以上说明,组务认为板规6-15以未成立的检举案件比例来判定是否违规可能
因为板主与使用者对于6-1、6-1.2等挑衅、人身攻击相关板规的认知不同,导
致使用者权益受损,故请板主修正6-15相关板规,特别是超过 2件未成案就算
违反板规的部分。
所以问题不是比例,而是在两件就成案,不然这个判决难道是写给我的吗?
你都改成没有比例了,还是你认为小组长没有在看现行的板规?
而这件事情我之前就说过了,两件就成案太过严格了!!#1WhWyy-H (Kaohsiung)
针对这一个案子,我还有去查一下我过去的判决,基本上有人检举过,但是我没有判
违规。规定中的"得"就是裁量部分。真有明显恶意基本上大家都看得出来,像是我那天
收到75封的站内信,仅 1 封成立,才设立的。而且设立之后未惩处过任何一个人。
再来就是针对板务的事情啦。
针对 6-14 的修正案最新的更新内容结论应该是如下:
6-14 方案一: 只管文章的造谣事实。
6-14 方案二: 管文章,当推文有重大造谣事实时以专案处理。
目前还是没有看到板主说明,为什么推文可以,但是文章不行?这差异点对于
板主来说设立的原因是什么?这点我想很多板众都认为很奇怪。
至于6-15的部分:
6-15 :决定是否拔除文章无违法规定的数量,保留单日最高五件检举为上限。
所谓拔除无规规规定的数量,结果是变得更严格吧!就看组务内容而言应该是往
宽松的方向去修,而不是往更容易违规的方向去修正吧!!
比较如下:
我的版本的6-15 单日五件 或 三日 十件 8 成以上判处 无违反规定,得依情节 处...
也就是说一天要检举超过5件是可以的,而且最终也只是"得"惩处,不是必须的。
但是新的版本就直接超过5件就成案也不管别人检举是不是成立,这样似乎
我的版本 现行版本 修改版本
成案因子 5件/日 或 10件/3日 5件/日 或 2件不成立/日 5件/日
且达八成不成立
实际惩处人数 0 4人 水桶 未知
实施时间: 20.02.18 ~ 21.03.26 21.05.24 ~ 21.07.25
惩处规定均为:得依情节 处 警告 或 水桶。
如果有想讨论什么,也欢迎板友留言,基本上我有注意到且可以回复的部分就会回复唷~
simonjen
作者: blackvswhite (阿沧)   2021-07-25 02:29:00
个人觉得 不管是文章还是推文 只要是碰到造谣底线该处罚就要处罚 甚至是 明显恶意造谣的部分 更要加重处罚 哪有什么在推文造谣没什么影响力就不罚的概念 踩到线 该下去桶就该桶某R 前版主被点名才出来的 还有和和气气是不是搞错了什么?还是在板上的阅读理解相关能力有问题?这段时间最容易吵的不就是检举区部分 这在一些人眼中叫做 维稳 叫做戒严呢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1-07-25 02:34:00
我也认为 6-14 造谣本来就不该分文章或推文,甚至以前就有说过,签名档也是文章一部分,所以文章、签名档、推文,如果造谣都应该相同处罚。
作者: blackvswhite (阿沧)   2021-07-25 02:50:00
板规就是那一条线 不能踩就是不能踩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1-07-25 10:20:00
这篇就是要讨论为什么跟组务说的做法有益,至于某对侠侣就是快出现让这篇讨论失焦,如果继续下去就是中了他们的计。*有异推文造谣还可以不用吃到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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