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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调查官遭控诈领奖金遭判1年10月 更一审逆转无罪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高雄市调处一名蔡姓组长在2015年间被控诈领缉毒奖金
高雄地院曾判他无罪,但案经高分院审理后又改判1年10个月徒刑
蔡不服上诉,更一审时合议庭支持地院判决,又逆转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2015年4月时,高雄市调处掌握可靠线报,指出有毒贩涉嫌运毒
经布线调查后,果然查获了70公斤的安非他命
先后逮捕了游姓、曾姓男子
但蔡姓组长却在事后被检举与毒贩串通诈领破案奖金49万,遭雄检提起公诉。
不过高雄地院审理时发现,游姓男子为争取免刑
事前就咬出了当时已癌末的曾男也涉嫌运毒,并将可靠的线报提供给办案人员
直到游与曾双双被逮后,游依证人保护法规定获判免刑
且蔡姓组长在接获游检举曾之前,调查局南机站早就开始调查
发现曾与港台贩毒集团接触已久,研判应不是游安排的人头
加上游否认涉案,更表明不会领取检举奖金。
高雄地院认为蔡为缉毒案的主办人员,破案后都依规定签报相关人员的破案奖金
主观认定没有不法意图,客观上更无使用诈术
因此判他无罪定谳,不过检方事后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将原审心证推翻
认定蔡有诈领事实,依贪渎罪判1年10个月
蔡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回重审后,更一审合议庭法官支持高雄地院对本案的看法
蔡姓组长逆转无罪。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22/17663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