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ampert (巨沼怪)》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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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港不唱内情不单纯? 蓝议员:追究前朝两任文化局长凟职贪污刑责
有针对借厕所的澄清文了,不对 应该是打脸文
大家看一下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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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脸1★ 市府大港合约标题写的就是“补助”
邱于轩粉专上提供的合约上面写着几个大字‘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补助展演契约书’,
上头开宗明义的标题明明写着“补助”展演契约书,
是补助不是标案,每一次邱议员的问题都在她自己贴的文章里都找得到答案,
为什么总是跳针只顾打自己想打的?
★打脸2★ 港开唱补助比例在30几%,不到一半,根本就不是标案(采购法)
记者会现场法制局的为何不敢帮邱议员背书?
因为法制局代表已经说的很明白
‘私人机构接受补助若达到政府采购法的比例,就要依采购法办理。’
而现场文化局也说‘补助活动经费若超过50%以上,就适用采购法。’
请问大港开唱向文化部申请的补助有没有超过活动经费50%?
前局长尹立和其它议员们都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黄捷议员也提到根本没有补助大港到1千万这件事,
有两年补助金额写1千万但其实扣掉退回的租金根本只是8百万!
补助大港的比例大概都只在30几%左右,
既然没有超过,何来违法? 恁爸再说一次
‘政府投入超过50%,才构成采购法,大港开唱根本没有超过50%,
就是符合补助而非采购,何来违法?’
★打脸3★ 议员恐怕涉及错误引用,断章取义
根本不是采购法,然而议员却断章取义合约里的第15项。
依照议员贴出来的合约中,该条全文只有两句。
第一句是“乙方补助经费涉及采购事项者,乙方应依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然而,议员竟然只用“后半段”写的:乙方应依采购法规定办理这句,
来错误引导大家以为这个合约是标案,
刻意“省略了前半段”写到“要在有涉及采购事项”的这个“前提”,
然而大港补助仅30几%根本不到50%,完全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因为根本没有这前提啊?
★打脸4★ 补助案不能发包找硬件灯光舞台否则就算采购?蓝营要向全台湾文化界开战?
身为议员也刻意引导大港既然申请了补助,
竟然还外包给舞台、灯光、音响、帐篷、人力资源给其它公司。
这真的要害死全台湾申请补助的影视产业。
先不论大港根本不适用采购法,所以就算外包当然也不构成问题这个事实外,
光就全台湾所有补助案来说,无论电视剧补助(林心如的3千万),
还是电影辅导金(各个台湾大导演们的国片),
试问哪一个不会外包给其它厂商来负责专业的灯光、造型、摄影等等项目?
如果按照邱式标准,全台湾所有申请补助的艺文活动,都不能发包任何一项东西出去,
一发包就要按采购法上网招标,所有的事情全部都自己来,
难道包含演唱会、电视剧、电影拍摄、剧团演出,
大家都会有自己的舞台、灯光、音响、帐篷,
也随时随地都有全部活动需要的上百名人力资源?
连基层里长办中秋里民活动都要外包舞台车、总舖师、乐手,
难不成里长还要自备舞台车、自己下厨炒菜吗?
★打脸5★ 大港品牌若归市府,那持续申请补助的云门、
明华园和唱片公司艺人品牌是否都也该收归国有?
身为高雄市议员因为无知且错误引导,导致大港不唱,高雄上亿商机蒸发,
却以议员的身份当保护伞,不但不向主办单位、高雄住宿业、观光业、周边店家
以及全台乐迷道歉,竟然还公开呼吁主办单位"无偿授权"大港开唱这个品牌给高雄,
根本比土匪还土匪,比流氓还流氓。试问这不叫压迫什么才叫压迫?
那长年接受国家上千万元补助的例如云门舞集、明华园,
若以邱议员的标准,中央也可以收归国有?
他们哪个没有从事售票行为?这样算不算是图利特定单位?
答案是因为他们跟大港开唱一样,都能够为这个国家创造珍贵的文化场景,
也都能够创造文化产值,甚至更大价值的观光收入。
若按邱议员标准,那明华园、云门舞集也要收归国有才对?
这难道不怕被人说是共产党?那从马英九时代到现在,
从五月天到魏如萱的公司等等,
各个都有持续在申请中央补助的大型流行音乐唱片公司旗下的当红歌手艺人们,
是不是全部都要按这标准审视?蓝营到底要得罪多少文化产业界的人?
★打脸6★ 创办人从政后即退股退出公司营运,大港不托付给业界懂办音乐祭的友人,
难道要托付给白冰冰蓝营才甘休?
Freddy本来就是国内外知名音乐人,过去以音乐人的身份合法申请音乐活动补助有何不对
2016年Freddy当选立委后,他也在2016年也就是四年前就公开说过退出主办单位团队,
连同公司股份也退出,专心于立委工作。
而大港开唱如此重要的活动,当然是托付给长年合作下来值得信任的音乐圈的伙伴,
有音乐专业背景的团员是第一首选完全不意外,
他们又不是二等亲,也没有违反任何公务员金法令,
啊不然要托付给白冰冰还是张俐敏办,蓝营的才没话说吗?
★打脸7★ 不会教孩子是父母的问题,不要牵拖给大港开唱!!!
听闻邱议员还矫情的打悲情牌,
更提及不知道怎么教三年级的孩子‘大港你赢了’是什么意思?
如果妳认定那句话是粗口的话,这明明就会是一个非常棒的机会教育啊!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Seamus Heaney曾经说过
‘粗口,是弱势者无助的叹息!除了那声咒骂,正义无能为力!’
恁爸是两个孩子的爸,今年大港开唱时我们一家四口都在场听闻‘大港你赢了’,
为何我们没有觉得不妥,因为陈柏惟在说‘大港你赢了’之前,
有说明前因后果,在我们夫妻听来也与Seamus Heaney的说法呼应,
当然是最佳的机会教育。
妳记得国片卖座的电影海角七号开场最令人深刻的台词是什么吗?
‘操你妈的台北’!!!
妳知道蔡秋凤除了‘金包银’之外最红的歌就叫做‘超级卖’,
妳听过一堆年轻人在KTV开心高唱魏如萱的歌‘我爸的笔’吗?
妳知道英国女歌手Lily Allen在2009红遍全球的歌
曲叫什么歌名吗?就叫做‘Fxxk You ’,
更不用说嘻哈饶舌的歌词常用的语助词了!而这些取谐音甚至直接写明爆粗口,
在台湾开放的风气且自由创作的音乐界里根本不算什么
,现在是2019年,妳以为还活在连‘何日君再来’都不能唱的戒严时期吗?
所以按照妳那井底之蛙的说词,我看妳还是跟孩子搬进深山林内与世隔绝好了!!!
身为人母的妳反而应该担心的是妳的孩子若问妳
‘为什么韩国瑜阿伯又说谎?’
‘为什么韩国瑜阿伯骂脏话?’
‘为什么韩国瑜阿伯又迟到?’
‘为什么韩国瑜阿伯要落跑?’
‘为什么韩国瑜阿伯的摩铁摩天轮要18岁以上才能坐?’
‘同学都说承认是韩粉很丢脸,为什么妈妈要支持韩国瑜阿伯?’,妳要怎么回答?
最后还是那句话,身为高雄市民又是大港开唱的乐迷,
我们认为邱议员妳欠大港开唱团队、所有台湾乐迷、
以及因此受到波及的店家和市民一个道歉!
PS.鼓励所有高雄市议员比照邱宇轩的标准,好好清查“金银河灯会”,“光头节”,
“旗津满月趴”,“旗津春呐”...
等所有韩市府所举办的活动,所有至今相关的公文和单据,
以及相关花费&带来的周边效益评估是否达成?
是否有符合邱于轩自行定义的“邱式采购法”?
韩市府开的标案以及目前已核准或结案的补助案,
是否有帮外包的厂商工人与工读生保劳保...等,
也请各党议员调阅资料,并促检调一并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