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说声抱歉,前一篇公告没有说清楚,以下是做明确的说明和补正:
关于前一篇公告主要的意义在于禁止短时间过度重发类似的新闻,
因为过度的重发类似的新闻会占据太多的板面篇幅,
这对想了解其他资讯的板友明显不公平。
对于任意新闻类别的文章制定以下新的规范:
1.于4小时内禁发已经被接露过资讯的相关新闻,也就是说以下举例:
第一篇:
[新闻] 高雄下雨
内文:高雄今天早下雨
以下禁发:
[新闻] 高雄下大雨 [新闻] 高雄今天下大雨(个人感想并非是新资讯)
内文: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 内文: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让人心情不悦。
2.若4小时内要发已经被发过的雷同新闻,必须具有尚未被揭露的资讯
并附上凸显差异的提示(上色或是要点提示)。以下举例:
以下为可以发的新闻:(第一篇同上)
[新闻] 高雄下大雨(上色)
内文: 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雨量达300mm
[新闻] 高雄下大雨(本文前提示要点)
要点:雨量达300mm
内文: 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雨量达300
3.为避免查证上的缺失以及考量比例原则,违反以上两个新规定者,
处 删文 处理,若有蓄意或是恶意重犯者加重处分 水桶或退文。
此公告发出后立即实施,并提前解除相关海洋局新闻禁发公告。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