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高雄/一般] 苓雅区公所征求青少年服务员

楼主: charlieyoung (阿茶)   2018-07-07 10:11:42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1RFqmMzg ]
作者: charlieyoung (阿茶) 看板: part-time
标题: [高雄/一般] 苓雅区公所征求青少年服务员
时间: Fri Jul 6 19:01:3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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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自社会局同意进用后,可续约
排班方式: 周一~周五
每日工作时间: 9:00~16:30(原则上每日6小时为上限,时间可议)
每日休息时间︰ 中午12:00~13:30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 无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 140元/时
国定假日工资: 放假
延长工时工资: 经双方同意后以补休办理
工资发放日: 每月1号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 苓雅区公所(高雄市苓雅区民权一路85号4楼)
劳务内容︰ 受理民众咨询社会福利业务等相关工作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应填全名) 高雄市苓雅区公所
单位地址:(应填完整地址) 高雄市苓雅区民权一路85号4楼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 苏小姐
联络方式︰ 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 必回
◎《其他资讯》 依规定1.需为16岁~25岁之在学生(夜间部)
2.需为本市列册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以上2项条件都需符合★
需求人数:1人
通知方式:电话或站内信
面试时间:可另约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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