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12处地点 遭不法业者“先租后弃”4600吨垃圾!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
高市12处地点被“先租后弃”4600吨垃圾
初估至少3200万清除费,将由不法清运业者、土地承租人限期清除。
高市环保局表示,非法清运业者其中在高市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证计7家
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2条暨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依法废止清除许可。
高市12处场址,被以“先租后弃”手法,偷倒初估4622公吨废弃物
检头地检署大规模同步搜索,查扣清运货车14辆
传讯集团主嫌9人、涉案司机33人、所属公司负责人5人到案
涉嫌违反废清法分别以60万至10万元交保。
后续场址清理部分,待无证据保全之必要后
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函命非法清运业者、土地承租人限期清除、处理。
倘届期不为,续依行政执行法第27、29、34条规定,函命清理责任人预缴代履行费用
倘届期不缴纳,依法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俟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后,由环保局发包清除。
环保局蔡孟裕局长呼吁,地主出租前应确认承租用途,出租后要多加巡视
一般民众若发现周遭环境疑似有弃置废弃物之情事,亦请勇于环保单位检举。
来源:http://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237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