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spicu: 明明讨论的是高雄板规问题 拼命在那边呛站规??02/05 00:13
→ erspicu: 要说几遍 清洁洗涤.保养美妆用品限制 是高雄板自己认定的02/05 00:13
→ ks031239: 这条板规就是因为这条站规来得阿02/05 00:13
→ ks031239: 所以判定他们不属于不是你的权限阿02/05 00:14
→ erspicu: 打出依据呢? 然后直接把所有赠送者当成来源不明?02/05 00:14
→ ks031239: 你要说他们不符合那条站规也要站长答复才能02/05 00:14
→ erspicu: 你说可以拍照证明 好 板主有出面说可以提供来源证明者 02/05 00:14
→ erspicu: 愿意解水桶吗? 02/05 00:14
你可以先/赠送/交换 后,有点逻辑再来?
对于清洁用品、保养美妆用品,我根本没桶,版上留存的文章都还能找到。
至于椰子油起泡剂,该篇使用者的内容就有写到
(可能对人体有害、属化妆品级产品)等字样
其他来信申诉能解释非限制物品的使用者也都解除处分了。
至于来源不明、物品不详实的,一律都是用最高标准,先处理再说。
我不懂,你一个局外人什么功课都没做,就只想站战版主?还是只是想引起事端?
对于为什么重罚,公告都很清楚了。
都35岁的人了,还不能理解事情的轻重吗?
抓到的罚则就是 4万到400万。
今天我们扣著使用者的资料不给卫生局,你以为就没事吗?
如果官员假借交换的名字,当场跟你来一场交易人赃俱获,顺便连带处分板务人员。
你这个局外人能负责吗?
我是没差,罚个几万元,大不了把我的老爷车卖了,吃几个月方便面还能撑过去。
但如果这些使用者生活本生就不好过的时候呢?你要帮他缴罚款吗?
预防胜于治疗。
这一篇是我这一系列最后一次的回应,
本篇回应后禁止对此系列文再有相关回应。
【违者视情节轻重删文或退文!】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私信板务人员、站务人员讨论或至相关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