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七号第14次延续会议 国工局撤替代方案 二阶环评只剩主方案
本报2017年12月12日台北讯,赖品瑀报导
环保署12日下午举行“国道七号”二阶环评范畴界定会议,这已经是第14次的延续会议,
开发单位交通部国道新建工程局确定要撤回开发地点或路线的2个替代方案,变成没有替
代方案的状况,只剩有交流道整并的小幅调整。环署综计处提醒,虽然开发单位有权决定
自己送审案件的内容,但是国工局撤掉这两个替代方案后,将来主方案就没有替代与调整
的可能性,后果要自行负责。
“上一次没有过,这一次要过的可能也不高。”环评委员普遍这么看待,尤其主方案将切
割凤山台地,严重冲击生态。具交通专业的环委李克聪更在会前便声明表态,认为此案主
方案并不应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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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七号二阶环评,走到第14次范畴界定延续会议,仍在为替代方案争论。赖品瑀摄。
国道七号案为高雄港南星计画的计画道路,原计画向北穿越大坪顶特定区、大寮区,在高
雄市仁武区衔接目前的东西向国道十号,长约23公里。但由于因路线通过凤山丘陵和凤山
水库,有破坏猛禽生态和污染水源等疑虑,2013年7月时一度遭初审小组认定“不应开发
”,不过后来在环评大会翻案,改成进入二阶环评。
此案缠斗已久,二阶环评范畴界定会议也已经开了十多次,原先有提出光明路案、高屏溪
西侧案等开发地点、开发路线替代方案,不过在第13次延续会议中,高雄市副议长蔡昌达
等人表达对光明路案的反对意见。如今进入第14次延续会议,国工局表示确定要把这两个
替代方案都撤回。
国工局表示,经过评估后,他们决定放弃这两个替代方案。若是主方案不开发,则将以强
化交通管理、新建或拓框其他道路的八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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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国道七号环评决定不应开发,将改以零方案的8项措施改善交通。翻摄自简报书件。
此举也让环团相当不满,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陈椒华认为,他们长期不断北上参与讨论,
14次会议下来,每个人都自掏腰包了5、6万元不等;再者,上次的会议中,国工局承诺会
给地方居民其他替代方案,如今替代方案都拿掉了,交流道的规划也改变了,当然也应该
先开说明会告诉当地居民。“到时政治裁决就过了!”陈椒华担忧只留主方案,但最后面
临政治力的介入后,就没有其他选择了,仍要求国工局再提其他替代方案。
林园区公所主秘李柏雄则提出反对的看法,表示林园的居民期待主要方案能改善他们的交
通状况,对他们而言,改成其他替代方案对原始要改善当地居交通的目的,根本也没有帮
助,因此认为没有替代方案也可以,尽快展开审查就好。
小组召集人马小康在环团的轮番砲轰下,要求国工局在下一次会议前到当地举办说明会。
综计处科长温育勇表示,开发单位国工局有权撤掉替代方案,由他们决定送案的内容,他
人无从帮忙决定;且没有替代方案也可以进入二阶环评审查,而此案在一阶环评时一度遭
小组认定不应开发,如果国工局不修改计画,将来通过的机率不高,这点国工局应该了解
并自行负责。但环团则不这么认为,认为程序上应该要有替代方案才对。
环评法在第十条规定“主管机关应于公开说明会后邀集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相关机关、团
体、学者、专家及居民代表界定评估范畴。前项范畴界定之事项如下:一、确认可行之替
代方案。二、确认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之项目;决定调查、预测、分析及评定之方法。三
、其他有关执行环境影响评估作业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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