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回家路过x埕街的瓦斯店
(邮递区号是82042)
刚好看到工作人员坐在门口抽菸
目测里瓦斯桶的距离不到3公尺
个人是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危险
想要去检举,被家人阻止,大家都是邻居,不要因为这样的小事破坏大家的感情,
因为附近邻居们都是跟他们家叫瓦斯桶。
前老板对员工的要求非常严格,
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抽菸。
现在换下一代接手,就变成现在的样子了!
另外一件更夸张的事,他们在年初在门口烧金纸,
经过看金桶里瓦斯桶不到五公尺的距离,火超大超旺的,骑车经过都可以感受的热气袭来
。
那时想说他们家里有人过世,才会有此举动,想说这也非常态就算了!
但是一连两天都看到员工坐在门口抽菸,对安全有疑虑想去检举,
请问是否可以检举?
理由应该要什么?
应该是去卫生局还是哪里检举?
检举如果没附照片是否可以检举成功?
先谢谢解惑的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