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高雄市高中生遭学校封口并强制没收手

楼主: mark130121 (mark)   2017-06-09 12:15:02
原文吃掉
这件事情引起不同世代及看法的互嘴
搞的高雄版像八卦版似的
个人觉得问题不在于制度是否合乎时宜
而在于冲撞制度的立场与方式
你过失杀了人,法官判你20年刑期,然后你大声疾呼说法律不公,台湾的刑期过重,过失
杀人的认定粗糙balabala…
谁会理你?
犯了规则,再去嘴规则不合理,你就暂时失去有利立场了,人家只会认为你希望免去或减
轻处罚~
你对于学校任何的规定有意见,就想办法去改变它。选学生会长、发起连署、游行抗议…
…都是改变制度的方式。社会在进步,观念在进步,没有什么制度是不能挑战的。
升旗与否、上下课的时间弹性、教室设备的始用、校园交友的规定……等等,只要你敢提
,只要支持的人够多,有共识的人愿意挺,乡民也会跟风相挺的~
今天你先违反学校规定,然后脸书发文讨拍讨支持,说这说那不公平……………
发现没?只有批评制度的人,没有挺你的人………
上课钟响了,把香菸丢了,快回去上课吧,好好享受剩下的学生日子,出吓毁哩丢灾~
作者: shirley10631 (leilei_0822)   2017-06-09 17:00:00
抱歉不是故意找碴,但是法律上只有“过失致死”没有“过失杀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