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回复Re: [问题] 这个版是不能讨论ceca是吗?

楼主: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7-04-11 23:32:55
基于有说明板规6-8跟7-4之说明,因此回复此文章,并锁文标记不得回复及另开标题
说明1
文章未使用[板务]、未对"抽象法规"之建议、非当事人、无高雄点
这种文章删了很正常
6-8 板务讨论文章分类请使用 [板务],若为提案请完整说明理由。
   若对板规提出建议,应为对"抽象法规"之建议。
   板务文仍需符合板规,必要时板主得以作适当之限制或依板规处份。
7-4 若当事人对判决不满,请去信原判决之板主要求再议,
对再议结果不服或72小时后未得结果(遇板主请假则以其收假时起算)
可至 组务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诉。
说明2
若当事人对判决不满,请来信要求再议
非当事人不需要替当事人发文
说明3
ceca被水桶是因为他有累犯,可以去查我判决6-1,是警告,并不是水桶
一码归一码,并不是他呛板友,我水桶他60日 (只是因为累犯)
警告是最轻微的板规处份,其它人我觉得未达处份警告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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