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6 02:44 联合报 记者刘星君/高雄报导
高市上月21日举行万安演习,人车管制后,出现一只恐龙,民众PO上网,高市警察局上周
五对“万安恐龙哥”28岁高姓男子裁罚6万元,这是高雄县市合并以来首次违反民防法裁
罚者。
高市鼓山警分局指出,万安演习规定实施人车管制、道路净空,突然有穿恐龙装的人,在
鼓山区明诚三路靠近龙胜路口横越马路,被大楼朝马路观看居民摄录过程,上传至网络。
高市警察局指出,万安恐龙哥违反民防法第25条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高市警局裁罚6万元,当事人在收到罚款处分书后,可提出行政诉愿,若不提诉愿,须在2
个月内缴款,否则移送行政执行处执行。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697046
回顾恐龙哥道歉影片:https://goo.gl/g6OX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