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雄市立法罚猫狗饕客 最高罚7万5千元

楼主: asxc530530 (风中一条虫)   2015-12-09 13:49:41
高雄市立法罚猫狗饕客 最高罚7万5千元
(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9日电)落实友善动物城市,高雄市议会审议通“高雄市动物保
护自治条例”,不仅要求高中以下学校生命教育要纳入动保议题,同时要罚食猫狗肉饕客
,最高7万5000元。
高市府动保处长徐荣彬今天指出,动保法已规范屠宰猫狗者要被裁罚新台币5万元到25万
元;为了禁止饕客食用狗肉,高雄市自治条例规范食用者要受罚1万5000元到7万5000元。
他希望重罚可以杜绝食用狗肉,同时吓阻贩卖和屠杀。
议会审议通过的高雄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还规范高中等学校以下生命教育承办人要定期参
加动物保护教育研习课程;高雄市3楼以上建筑不得经营宠物业,业者需于宠物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内(3年)参与相关训练课程至少4小时;未经许可不准持有兽铗。
另外还订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尖锐足以伤害动物的针毯、钉床等装置防范或驱赶动物;公
私场所因管理不当致动物受困、受虐或受伤者,应提供必要医疗;宠物进出公共场所应使
用炼绳、箱笼以防护。
徐荣彬说,动保法仅规范不得宰杀、贩卖犬猫屠体,市府为加强犬猫保护,并做更有效的
恶习杜绝规范,规定不准购买、持有及食用犬、猫肉及任何含有犬、猫成分的食品。
有些劳工因国籍和风土民情不同,会捕捉、宰杀犬猫食用,动保处说雇主对于员工有教育
的责任,劳工若于工作场所或公司提供的宿舍宰杀或食用犬猫肉,雇主将受连带处罚。
http://goo.gl/bfOmN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