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电杆..., 到处被广告传单贴的面目全非, 还满厌恶这些的.
恰巧, 昨天在南屏路与华夏路口, 看到一位贴广告传单的阿伯,
本想利用行车纪录器检举, 但看到这一幕:
http://i.imgur.com/lefFhQp.jpg
说真的, 我犹豫了!
这位阿伯, 右手已经全部离开他了, 是位肢体障碍人士,
虽然此举属违法行为, 但最少他是靠他自己赚钱,
比起四肢健全却躺在路旁行乞, 强太多了.
脚踏垫上, 放著满满的传单,
在他贴之前, 明显的在观察四周确定安全后, 才贴了两张,
显然有被检举过, 或知道违法, 殊不知, 黄雀在后...
这一幕, 让我正义的一方与怜悯之心交战着,
不过, 因为拍摄距离较远, 车牌不易辨识, 检举应该不成立才是.
这内心的交战也暂时休兵, 松了一口气.
其实内心想着, 在这乱世, 还是得用重典.
希望市容能再干净、整齐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