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管线自治条例被打脸 高市:照执行

楼主: voyagerking (毕凯在航海家号遇到亚契)   2015-07-30 14:45:38
管线自治条例被打脸 高市:照执行
“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的通过被法务部认为违法,高雄市副市长许立明说
,现有石化管线原本就违法,民国105年底前这些管线总公司没南迁,照样可断管。
高雄市议会5月通过的“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石油管线使用业者明年底前
需将总公司南迁高雄就近管理,否则断管,该条例送行政院备查遭法务部认为含有罚则,
有违地方自治法,认定无效转函经济部。
许立明上午出席“高雄石化气爆周年-向市民报告”记者会受访说,去年高雄气爆发生时
总统府发布新闻表示,石化管线管理权责在地方不在中央,如今行政院又要否决这项自治
条例,岂不矛盾。
他说,“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并没有罚则,只是地方立法将使用管线业者
纳入管理,依法只需送行政院核备,即使中央不核准也不影响其效力。
他表示,何况高雄现有的石油管线有些还违法给其他石化业者使用;管线通过住宅及商业
区,也违反都市计画相关法令,即使日后行政院公告“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
”管线无效,业者总公司若不如期南迁,市府仍有其他法源对这些违法管线断管。
http://goo.gl/LnGszi
作者: OutOfTheBlue (奏)   2015-07-30 15:33:00
课纲违法都能推了~ 为什么自治条例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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