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门口附近有台脚踏车停超久 (可能有近一个月)
因为一直没有人来骑,我们家人想说可能是人家偷骑来放的
今天早上我就把车骑到楠梓派出所报案
结果警察不收.... = =+
反正那边3.4个警察就一直叫我把车停回去就好、可能是人家出意外无法来牵
脚踏车没车牌也无法找balabala...
然后我就问警察那要怎么处理?难道要一直放在那边吗?
警察表示:不然妳打去问环保局的愿不愿意来收好了
我:那我邻居说想要,可以直接给他吗?
警察:不行,若有失主报案会被告
我:所以我送过来警局啊,不是遗失物6个月没人认领,拾得人就可以取得所有权
然后警察又开始跳针这台车不是遗失物,只是人家放在那里久一点 balabala
我:可是都放一个月了
警察:可能他出意外、生病无法过来牵 balabala...
结论就是:有人骑脚踏车出来出意外无法骑回去
然后我有权力把脚踏车送给环保局销毁,但没权力给需要的邻居
还有警察没有车牌或姓名就不会处理遗失物
好吧~ 总归言之,这台车警察不收
反正车放在外面总有一天也会被ㄎㄧㄤ走
不如上来碰碰运气,问问乡民有没有谁家脚踏车弄丢了?
http://0rz.tw/Rbhmh
http://0rz.tw/rkDjj
http://0rz.tw/BEqxc
地点在楠都市场对面的巷子,清欢居那面
本来车篮里还有一件黑色的外套,不过这几天已经被A走了
家里有车子不见的乡民看看是不是你的
BTW 路口正对监视器,乱骑走被车主报案我不管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