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日电)高雄一家影视社以合法掩护非法,涉嫌未经授权自行烧
录盗版光盘,侵权市值约新台币1000万元,警方今天将林姓负责人送办。
保安警察第二总队刑事警察大队调查,这家高雄知名影视社涉嫌私下烧录强档新片,租给
不知情民众,以合法营业的影音出租店作掩护,以一片40元的价格出租最新上架的“乐高
玩电影”、“机器战警”等强档新片。
警方查出,店家因合法授权片数少,为避免影片周转不及,竟以盗版光盘片混充其中。店
内架上先是陈列正版授权片外壳,待顾客选用后就把盗版光盘片拿出,且仅将盗版光盘片
出租给会员或熟客。
警方埋伏蒐证,将租得的盗版光盘送交影视公司鉴定,确认为未经授权自行烧录的盗版光
碟无误后,声请搜索票兵分多路搜索,共查获盗版光盘275片及烧录机等,并将影视社负
责人林姓男子及店员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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