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4/30“路过”黄昭顺服务处 撤回自经会草案

楼主: yrh (loris)   2014-04-29 13:21:34
4/30 15:00
捷运生态园区站一号出口前集合
【“路过”黄昭顺服务处 撤回自经会草案】声明稿
立委黄昭顺于4/27,在社会大众关注于废核议题时,宣布隔日(28日)排定自经区审议会,
趁焦点转移之际暗渡陈仓。所审议的自经区特别条例草案,竟是行政院只字未改的旧案,
无顾日前朝野协商之结果,在五场公听会征询各界代表和专家意见后,并未进行修改,更
不用提一日开了三场公听会的荒谬安排,漠视民主共议,严重侵害程序正义。
28日,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审议自经区特别条例草案,会前朝野便争论不休,主席黄昭顺宣
布会议延至晚上12点,并在傍晚5点半左右,趁没有其他立委在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
度,快速宣读并通过前3条条文后宣布散会,过程有如服贸协议翻版,极为黑箱。当时会
场只有现场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和费鸿泰两人,根本不足法定人数,再加上让会议空转,并
趁无人强渡关山,如此荒腔走板,忝不知耻,根本是张庆忠再版,足以显示国民党不知悔
改,故技重施,侮蔑国会民主。
反服贸in高雄从服贸协议转进自经区,虽此议题还未受到太多关注,但高雄港将成为首当
其冲的示范区,高雄人更不能自身于外。23日国发会举办自经区南区说明会,反服贸in高
雄入场抗议,质疑举行时间故意挑上班时间、报名时黑箱筛选、QA时间太点根本是政令宣
导、未建置网络论坛平台、未开放充分的双向沟通及提问回应空间。当下行政院政务委员
杨秋兴承诺将于5/24假日再办一次说明会,如今看来难怪政府有恃无恐。我们呼吁全国人
民借由此次黄昭顺的粗蛮恶行,看见自经区所藏的风暴危机,且复制服贸模式,台湾很快
就会沦陷,我们必须对此展开行动,不能再让丧心病狂的国民党断送台湾。
于此,我们喊出以下主张,并将号召群众民路过黄昭顺服务处,表达我们的诉求。
1. 自经区条例通过无效
2. 撤回自经区草案
3. 割除阑尾,罢免黄昭顺
我们严正警告黄昭顺和其他国民党立委,不要再执意做党的魁儡,今天你不为民意,明天
民意就割除你!南方NGO及公民团体也在此宣示割阑尾决心,割除手术行动势在必行!请
大家一定要站出来,捍卫台湾民主健康。
【附则】
参考资料:
http://www.peoplenews.tw/news/3dbbc992-3a07-4031-b45b-32004d1605f2
http://newtalk.tw/news/2014/04/28/46775.html
http://goo.gl/wc1O8E
黄昭顺快速强行通过自经区三条条文:
第一条 为提升经济成长动能及国家竞争 力,参与国际区域经贸整合,以示范区先 行模
式,便捷人员、货物、技术之流通,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由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 区)与示范事业之设置及管理,依本条例 之规定
;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 法律之规定。但其他法律之规定,较本条 例更有利者
,适用最有利之法律。 前项但书规定,于第八章罚则不适用 之。
第三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自由经济示范区:指经行政院依本条例核定之经济示范区域。
二、示范事业:指第一类及第二类示范事业。
三、区内一般事业:指与第一类示范事业相关之周边、支援性事业。
四、区内事业:指于示范区内营运之示范事业、区内一般事业及于区内设置执 行业务、
营业或联络处所之事业。
五、申设机关:指依本条例提出申请设置示范区之主管机关、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直辖市或县(市)政府。
六、国际医疗机构:指经中央卫生福利主管机关许可于示范区内设置专办国际医疗之医
疗机构。
作者: piperwitches (未来多完美并未可知)   2014-04-30 06:54:00
座谈会后来没办成,因为上一次路过之后黄委员接受采访时讲的不一样,怕被操弄,所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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