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强化五权体制,恢复监委选举,实践民主宪政(一)

楼主: a016271 (日新)   2024-06-16 09:49:56
近日三大党都提出废除考监两院的想法,民进党、民众党有其政党对政治制度的想法,予
以尊重,但国民党提出废考监的想法,则应三思。
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创造的五权宪政体制,是其经过观察西方三权制度的缺失,所
提出改良的政治制度,但很可惜,在制宪、行宪各时期政治环境的妥协下,从未真实的实
践过。
而中华民国五权宪法制定重点之一,在五大治权间的相互制衡,其制衡方式简单的说,立
法委员、监察委员由人民选举产生,而立法院对行政院长行使同意权,监察院对司法院长
、副院长、大法官、考试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行使同意权,以此关系达到五院间相互
制衡的目的。
过去李登辉主导的修宪破坏了宪政制衡关系,民进党完全执政下的所作所为则毁坏了民主
制度的价值,此时此刻,中国国民党更应思考,是否应该回归五权宪政各院间的相互
制衡制度。
建议恢复宪法以下条文:
1、 第79条: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后任命。
2、 第84条:考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后任命。
3、 恢复第91条监察委员由选举产生之方式,但由间接选举改为人民直接选举。
借由此宪政制度的恢复,特别是监察委员恢复民选,让其真正发挥应有的监察功能,避免
执政者掌握所有权力后的滥权妄为,也避免所有制衡权力集中于立法院所造成权力集中的
弊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