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有犯罪事实没用! 刘政鸿逃过追诉期

楼主: hayabusa (活在当下)   2014-01-28 18:35:11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43963&
type=社会&Slots=Live
〔本报讯〕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苗栗县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涉嫌窃占国土案,以7大罪状
对刘政池提起公诉;刘政鸿部分,他虽涉及违反公司法,也被检察官查出有不法事实,但
该案已超过10年追诉期,因此予不起诉处分。
 刘政池所有的阳明山七七行馆窃占国有土地面积达4843.58平方公尺,刘政鸿则因曾担
任七七行馆登记所有权人“九冠开发公司”的前身“中华尖端导磁科技公司”的负责人,
并涉嫌增资不实,因违反公司法遭到起诉。
 全案调查过程中,刘政鸿坦承为中华尖端负责人,但他自称只是“人头”,从未经手经
营,公司是由弟弟全权负责。
 检察官纵使掌握事证,发现中华尖端曾有过一笔不法增资,导致公司涉及验资不实,违
反公司法,但事发已久,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让刘政鸿得以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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