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5/today-fo1-4.htm
记者施晓光/特稿
朝野立委帮民代、教授涉贪除罪化的逻辑是“制度杀人”,假设前提为数百、上千位的涉
案民代、教授,全部都是“无心之过”,民众不禁要问,难道没有一只“恶猫”吗?
国民党大党鞭林鸿池昨天拿教授当垫背,“这样查下去,社会重创”,事实上,如果按照
这次朝野密室协商出来的条文,受重创的是社会的法律情感。
讽刺的是,国会三读通过的法律条文,竟连“原创者”是谁,至今无人“招认”,连林鸿
池也不敢说;凸显立法院密室政治下的腐烂恶臭,不堪言状。
这次“会计法”除罪化的理由似是而非,好像涉案民代、教授全因对帐务不熟悉而触法,
无人从研究费、事务费中谋利,但从常理判断,显然不是如此。
为何明知一篮子蛋,有坏也有好,坏掉的蛋难道不该挑出来?这种“拣到篮里就是菜”的
全面除罪作法,要不是和稀泥,就是有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涉案民代、教授的报支、经办、核销、支用等会计责任,本应回归帐务原则处理,让检审
依被告有无明确犯意来认定、裁量,如果纯属无心之过,自然可获缓起诉或缓刑处分;但
若是贪污事证明确的“恶猫”,就不应该被纵放。
若可不问青红皂白,立委诸公是否帮小民修正“所得税法”,把以前各年度所得税如实申
报责任均视为解除,民众短报、漏报,均比照违法民代、教授视为无心之过,免补税、处
罚?如果一般小民不可以,为何那些拥有社经优势的民代、教授就可以呢?
过去黑道大哥被抓被关,黑道小弟还必须冒命劫囚,如今白道有事,竟然只要少数人关起
门修法,就可以轻松劫狱,台湾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