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历史共业? 还是共犯结构?

楼主: hayabusa (活在当下)   2013-06-02 21:14:3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today-fo1-3.htm
记者曾韦祯/特稿
五月三十一日深夜十一点半,立法院上演一场让人目瞪口呆的剧码,为让涉案的地方民代
脱罪,朝野党团党鞭密室协商,决定拿大学教授当挡箭牌,趁隙三读通过“会计法第九十
九条之一条文修正案”,共谱立法院近年来最荒谬的一夜。
大学教授因研究而被当贪污重犯侦查,确实令人同情。不过最高法院也在今年四月十二日
认定,教授依“科学技术基本法”承办国科会等机关补助,“不具授权公务员身份”,不
成立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顶多构成“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刑度从七年以上徒刑,大减为三年以下徒刑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实已大大地解套,没有修
法全面放生的急迫性。
只有各级地方民代,有因公款私用而身陷囹圄,也有饱受司法追诉之扰,才需修法解套,
一劳永逸。因指标人物多属蓝营,在野党过去尚能沽名钓誉地大喊反贪,作壁上观。
但这一年来爆发全面性的假发票报帐争议,又扯进台大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各有算计
的朝野阵营马上一拍即合,将“共犯结构”美化为“历史共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
得共识,火速通过修法。
可笑的是,朝野皆云年金改革有多么重要,却未见在相关修法展现出如此惊人之效率。又
口口声声宣称“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对劳权做出多重大之保障,却只因处理相关条
文耗时甚钜,怕因此读不到“会计法”而只能拖到临时会再处理;难道百万劳工不如数百
位教授、民代?
人民不是笨蛋,当立法院动辄用如此粗糙的修法品质,毫不掩饰地护航特定利益,除自取
其辱外,更彻底践踏学术尊严,徒增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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