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Q2SLnG6(Tywin) 系列文更正追加裁决

楼主: F00L (愚者)   2017-12-31 12:33:36
【案件一】
1.《#1Q3hYF0y 裁决文》
#1Q2SLnG6 (JinYong)
→ Tywin: 总之,这类文章就是对岸的某些脑残人士写的,他们这种穿凿 11/16 16:26
→ Tywin: 附会,实质上是在贬低金庸的作品。某N说我是渣男粉,那我 11/16 16:26
→ Tywin: 想我也可以说你是脑残粉吧。说完了,板主要锁就锁吧! 11/16 16:26
#1Q2SLnG6 (JinYong)
→ Tywin: 也提不出什么论点,只能用对人不对事的手段来贴标签。回敬 11/16 18:09
→ Tywin: 你一句没有思考能力的对岸脑残粉,刚好而已 11/16 18:09
上述言论违反本板板规第17条。
2.《#1Q6yh_Bl 处置文》
同意 Tywin自请永桶之处置。
3.《#1QCWunfz 小组长裁决文》
小组长裁示:《#1Q6yh_Bl 处置文》无效,
应依照《#1Q3hYF0y 裁决文》核实水桶时间。
核实计算为:
“脑残人士”一次、“脑残粉”二次、“对岸”二次,共五犯。
由于 Tywin板友未能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为维护本板秩序及建立善良风气,依板规执行水桶31周之处分。
依据现行板规第17.1、24、25.2条,一文五犯者,以累犯倍增计算:
1+2+4+8+16=31(周)。
扣除:
12/05/2017 17:20:23 F00L 暂停 Tywin 发言
12/14/2017 17:14:57 F00L 解除 Tywin 的禁言限制
已执行 9天。
【案件一】共计应水桶 Tywin:
31*7-9=208(天)。
预计于24小时后执行。
【案件二】
经检举, Tywin以下言论违反板规。
1.#1Q3PetbQ (JinYong)
→ Tywin: 你要相信对岸脑残文章,当脑残粉谁管得了你? 11/16 23:13
经检举:“对岸”、“脑残”、“脑残粉”言论违反板规第17条。
裁决:违反板规第17条“成立”,理由同《#1Q3hYF0y 裁决文》。
处罚:依据板规17.1条,请 Tywin于24小时内向板众及受害人一一公开道歉,
否则依板规执行罚则。
2.#1Q2SLnG6 (JinYong)
→ lejnsaryai: 【提醒讨论者,你们的推文已经越来越远离跟金庸板有关11/16 15:51
→ lejnsaryai: 之言论,且已经流于互相斗气,请在我这段推文之后彼11/16 15:52
→ lejnsaryai: 此收敛别再互相针对,否则我会锁文禁止讨论】 11/16 15:54
→ Tywin: 总之,这类文章就是对岸的某些脑残人士写的,他们这种穿凿 11/16 16:26
→ Tywin: 附会,实质上是在贬低金庸的作品。某N说我是渣男粉,那我 11/16 16:26
→ Tywin: 想我也可以说你是脑残粉吧。说完了,板主要锁就锁吧! 11/16 16:26
经检举:经l板主明确制止后,公然在板主制止文下针对其他板友挑衅。
违反板规第26条“恶意行为”。
裁决:该段言论已于《#1Q3hYF0y 裁决文》论罪,且未于24小时之内道歉,
故认定为恶意。
处罚:“不罚”。
该段言论已于《#1Q3hYF0y 裁决文》论罪处罚,故不追加处罚。
3.#1Q3RVqWi (JinYong)
XX 11/17 Tywin R: [公告] 辞去版主一职
经检举:违反板规第26条“恶意讨嘘”。
裁决:因 Tywin违反板规第17条在前,此处讨嘘文违反板规第26条“成立”。
处罚:依据板规26.2条,请 Tywin于24小时内重新PO文,并修正言论得到板众认同。
发文24小时后,
累积为正评(推文相异帐号数>嘘文相异帐号数)者,视为得板众认同。
否则依板规执行罚则。
4.#1Q3hYF0y (JinYong)
嘘 Tywin: 喔,想也知道你会这样判。不过说想永桶的好像是你,我提出 11/17 18:56
→ Tywin: 你可以依法依规判决后,您就安静了,顾左右而言他啦! 11/17 18:56
嘘 Tywin: 期待您找到那条可以依法依规永桶的途径。其他各位也辛苦啦 11/17 22:48
→ Tywin: 。只有网络上匿名的状况,可以肆行这种群众暴力吧,出到外 11/17 22:48
→ Tywin: 面,用真实身分还敢这样乱说话吗?的确暗处看出人的品格呀 11/17 22:48
经检举:经F板主明确表示不处置其自请永桶后,公然在板主裁决文下呛永桶挑衅。
违反板规第26条“恶意行为”。
裁决: Tywin并非于“渣男粉”、“脑残粉”裁决法理上提出异议。
A.若其为认真请求永桶,属真心推文,则认定不为恶意。
B.若其并非真自请永桶,则属乱呛裁决文,认定为恶意。
后证实 Tywin此行为属B.,故违反板规第26条“成立”。
处罚:依据板规26.2条,请 Tywin于24小时内重新PO文,
对呛裁决文乱板行为,向板众道歉并得到其认同。
发文24小时后,
累积为正评(推文相异帐号数>嘘文相异帐号数)者,视为得板众认同。
否则依板规执行罚则。
本板仅欢迎具备善意之使用者,请各位板友谨守讨论分际,谢谢配合。
金庸板 F00L
补充说明:
#1QGyILeU (WriteService)
Tywin:我目前无论在金庸板或任何其它看板 都没有被执行任何水桶或处罚
有板友根据当事人上述言论,
要我立即根据《#1QCWunfz 小组长裁决文》执行 Tywin案之水桶。
我这里顺便回应。
适逢又有其他板友提出对 Tywin之检举,
所以根据新案的裁决,我给予其24小时的道歉及重PO处置时间。
届时再一并计算新旧案之水桶时间并执行处罚。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7-12-31 15:54:00
新年新希望
作者: randykaku (换个想法就换个心情)   2016-01-02 10:24:00
辛苦了,有一种莫名的有趣 very interesting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6-01-02 13:31:00
申诉有效,果然没永桶...咦?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01-02 1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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