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之铭言:
: : 他是把乞丐团结起来没错,但丐帮跟一般绿林或武林正道不同,
: : 非武林人士只要破产就会自动加入,不是人人都自愿的,
: : 它跟明教不一样,不需要军事化管理,
: : 只有基本教条比较重要而已,因为这样才会有新的净衣派
: 需要弄清楚的是,并非变成乞丐就是丐帮,
: 也许有很多乞丐都有加入丐帮,丐帮是乞丐界的大宗,但并非丐帮就代表乞丐,
: 就好像也有不少劳工保不了劳保;生在苏杭的绿营官兵也未必是红花会会众一样。
: 武侠小说中提到丐帮的时候,
: 时常以平凡的乞丐,却有些许的怪异,作为带出丐帮的反差,
: 但不管讲得再好听,这就是一个黑道组织啊。
: 不要将周星星的电影设定误认为金庸了,每个作品都是两件事。
关于黑道这个说法,我认为是正确的......
不过是由执政者的角度来看。
我们从最初的“侠”来看,最开始有“侠”这个名词是从韩非子与史记
韩非子当中的一句话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因此可以推论,在法家(或者说韩非心中的法家)眼中,
所谓侠客,就是刁民。
韩非的〈八说〉写道:“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
,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
取众谓之得民。”
简言之,侠客就是一群任性、违法、高傲又喜好惹是生非的流氓,
对于国家来说,他们的存在是个大大的麻烦。
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是法治社会,古代或小说中所谓的“侠客”风范......
也不过是一群地痞流氓在胡作非为罢了。
而在政府机关的眼里,当然恨不得这群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们通通消失。
至于武侠小说的观点则与韩非子不同,他们采取的是史记的想法。
司马迁在刺客和游侠列传中,高度赞扬这两类人物。
他的角度是什么?
〈刺客列传〉:“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皎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
哉!”
史记中赞扬的是他们动机纯粹以及“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的精神。
两种观点的差异直接举例:
以洪七公为例,洪七公说他一生杀了两百六十一个恶人。
以法家的角度,这种恣意妄为,胡乱杀人的家伙最好抓到牢里关到死。
但以史记的角度,洪七公这种作法是没有任何利益纠葛的行为,纯粹为了“行侠”。
如果洪七公是因为那个地痞拐走老婆、吃了他的叫化鸡,才去杀了他,
那便称不上是“立意皎然,不欺其志”,因为洪七公杀他是因为私人利益。
当然,你可以说:“谁赋予他杀人的权力了?他根本没那权力这样做。”
没错,他没有这样的权力。
那么他与现代的黑道有何不同?
我认为是不同的,不同之处依旧是“立意皎然”......
现代的黑道为何杀人?为钱、为女人、为毒品。
他们嘴上总是讲义气,可是大多有利益参杂其中。
这个与史记和武侠小说中推崇的“侠”可差得太远了。
所以我只能说我认同你的说法,小说中的名门正派,
其所作所为在当政者眼里,根本就是黑道。
但是就情感上,我认为黑道的境界离真正的“侠客”,实在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