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考古文,好多照片都非常怀念呢^^
有关音乐二创的部分,觉得有点重要,就擅自回文^^|||
“恋”这首歌的版权归星野源先生所有,而非电视台。
星野先生在广播里提到,“逃げ耻”开播后带来的“恋舞”风潮和回响,让他非常的惊讶与
开心,觉得能做出这样的音乐、演出这样优秀的作品真是太好了!!
随之产生的大量二创作品,也让他在工作之余获得许多乐趣。
另一方面,他也发现大家想借由音乐传递想法的心情,被版权的框架限制住,导致很多优秀
的二创作品都必须移除,这不是他乐见的。(早在4年前“逃げ耻”时他就意识到这个问题,
不全然是紧急事态宣言、在家自肃的关系)
所以去年4月底的广播里,他轻描淡写地提到,已经与唱片公司取得协议:使用他的音乐、
词曲、旋律,在自我创作的动机下,而非商业目的,都是合法可行的。他很期待见到很多优
秀的二创作品。
这代表着无论是“恋”或是“POP VIRUS”,大家都能随意叠上自己喜欢的乐器或插画,或
许哪天会被星野先生翻牌也说不定XD
音乐版权开放一事仅限于星野源先生。
其他音乐人的部份没有涉猎,就不多言^^"
希望大家在二创的过程都能自在享受音乐所带来的乐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