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刚去查了最新版的规定
http://www.baphiq.gov.tw/admin/upload/twgov_file_201404151655231.pdf
发现肉类部分从之前的"禁止携带"变成"须申报动物检疫者"
请问我如果想从日本带
1.真空包装的冷冻熟牛舌
2.即食咖哩包(内有肉块)
3.含肉类的罐头
是否只有3是无须申报就可以入关?
1 & 2 想带的话就要有输出国(日本)的检疫证明?
( 话说日本的检疫证明要怎么拿啊...还是说1&2直接放弃不要买了带3就好? )
我的解读是罐头的话都可以带,
其他只要是"非海鲜"的"非粉末干燥"(ex方便面)的肉类都不能带
希望我的认知没有错误...
请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