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我的问题是关于持免签入境期限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单次不能超过90天
刚刚在八卦版上看到有人说有一年累计不能超过180天
我去查过这个规定 只有一篇在2013年有人分享因此被遣返的经验
其他我去问过日本在台协会 查过外交部和日本入国管理局网站
也请在日本的上司打电话去问 确定是没有任何一年累计的规定
因为我一年内已经待了170天 还要待到八月底= =
有没有人清楚状况的可以分享?
谢谢!
作者:
cka 2015-07-23 14:45:00上司..也就是你是工作..要办工作签证啊你该不会用观光签证工作吧?
作者:
s850468 (朱朱)
2015-07-23 14:46:00如果真的是这样在入境的时候他就会把你拦下来了吧==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4:47:00免签是给观光用途,老实说你应该被遣返才对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4:48:00请实验室把能开的证明都开一开 运气万一不好很难说的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48:00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4:49:00虽然不支薪 但工作就是工作 并不是去观光没错这点是上司疏忽了 台湾方和日方要好好沟通 不该丢给你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49:00
第四点、第三项,应该只是注意事项,不是规定
工作签应该是当地公司要帮你办的…不过像原po的情形并不少见就是 就老板当廉价劳工 对口单位也装死这样…之前某友也是逾180天前才被告知当初日本公司送工作签送错项目 紧急离境 否则之后再入境就很麻烦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4:53:00按今天看到的新闻,你有机会在你次回去时被拦
不是一年累计 而是从你入境当天回推一年计算是否已经超过180天
作者: difficult (好难喔) 2015-07-23 14:54:00
我也觉得不要留下什么纪录比较保险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4:57:00被实验室派到日本研究机构"工作"工作就是不能用观光的名义免签进去不管你薪水谁给的 不然要工作签证这东西干嘛 只要找个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58:00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4:59:00海外公司发薪水给这人不就都不用签证来来去去了外交部那个第六点注意事项也写了 不允许从事有报酬之工作
现在对原po比较紧急的应该是即将届满180天 建议原po跟两边的老板说为了避免节外生枝 先让你回台湾吧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3:00原po要积极处理 若上面的人不帮你弄 你顶多就赶快买机票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4:00先离境快逃了啦! 以免以后留下不好的纪录会很麻烦如果没在这几天弄好不就GG了吗 这几天先回来就确定没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23 15:04:00大家干嘛替他担心 他自己都不觉得怎样
我在这里的名义是短期研究交流 完全没有领日本的薪水基本上不能算是工作 上司=我在这里的指导教授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7:00你是可以跟我们这样解释 但万一对方不听呢QQ 你先买机票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8:00回来比较好(认真) 反正现在一堆廉航机票还不至于太失血如果上司要怪你 其实应该先怪他们自己太不谨慎我懂博士生不想得罪老板的心情 但时间紧迫了 应该说还好
作者:
skykof (小昕)
2015-07-23 15:08:00这个除非研究室有提出申请,不然日本政府还是当你为一般旅
作者:
sarshia (大古不是大吉)
2015-07-23 15:08:00重点是日本认定 不是我们能控制的 还是用适合的签证进去比较保险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9:00你有发现 不然到时候才被遣返之后再入境可能会有问题
你搞错解释的对象了,你要解释的对象是入管,不是乡民
作者:
skykof (小昕)
2015-07-23 15:09:00客来处理
作者:
clop (月饼狗)
2015-07-23 15:10:00就不是观光阿,跟乡民解释也没用,跟入管解释大概也没用吧
作者:
peter1 (...test)
2015-07-23 15:18:00免签只限观光 不管有无支薪都算工作喔(以工换宿也算)
作者: rex08 (懈星风) 2015-07-23 15:23:00
我之前客人就是因为前次在日本逗留太久,无法解释原因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24:00面对现实吧 你的身分就是非观光 不得免签入境
作者: rex08 (懈星风) 2015-07-23 15:24:00
被海关挡了一个多小时,差点被遣返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25:00管你有没有领日本薪水...
没薪水在他国研究机构喝西北风? 如果在当地研究机构受有补贴从事ㄧ定作业,外观上日本移民单位有权判断,建议您还是请您当地研究机构帮你申请工作签。不然很麻烦
作者:
Vett (Vett)
2015-07-23 15:30:00不支薪不是理由 申请签证吧
日本方面只规定 非留学经商工作或长期滞留者可用短期免签 那个也不是观光签证
作者:
ialeou (纯种乡民)
2015-07-23 15:41:00简单说1次未满90天 1年未满180天是日本对于短期的定义至于不能工作这一点,短期的商务出差也是工作,可以适用
作者:
BI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07-23 15:43:00你那种状况根本不能用观光签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5:43:00你现在跟我们辩也没用,过十天之后你就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规定了,如果你被强制遣返记得通知我们
再说一次你搞错需要说明及解释的对象了,之后会找你麻烦的是入管,不是乡民
作者:
ialeou (纯种乡民)
2015-07-23 15:44:00甚至有一些插花性质的(业余)的报酬也是允许的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5:44:00跟版友辩论真的莫名了,你要说服的也不是乡民XD 你会po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23 15:45:00我就说大家干嘛替他担心是不是www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5:45:00篇就代表你自己也有疑虑,但现在跟你说了你又不相信
作者:
ialeou (纯种乡民)
2015-07-23 15:45:00日本是没有180天这个明文规定,但实务上就是依照这个标准这个叫内规…
我就是来问的阿= = 我都说我直接去问入国管理处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47:00你就直接去问入国管理处拿台湾薪水来日本工作免签进来可以待几天,看看他要不要遣返你就知道了
你觉得公家机关的答案跟PTT回答的答案那个比较没风险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49:00最保守的那个最没风险
你最后被遣返,PTT版友们只会给你拍拍or狠狠的酸一顿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5:49:00建议您还是先买机票回来把相关文件搞定,依照日本工作签证申请流程不会快到哪里!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15:55:00为何那么多人不知道只能去180天阿
作者:
ialeou (纯种乡民)
2015-07-23 15:56:00...KNMTOU为什么要贴一个外部连结转贴的本版文章ww
作者:
maikxz (超级痛痛人)
2015-07-23 15:59:00海关有最大权限决定要不要让你入关(结案)我觉得你可以赌一下啊^____^
作者:
peter1 (...test)
2015-07-23 16:00:00非留学经商工作或长期滞留者=观光啊 -.-
您此案铁定要申请工作签证无误,请自行上日本国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在留资格关系公表资料,有注记某些日本研就机构申请特定研究活动的资格。
作者:
kana8235 (忠诚度:脂肪 >> 情人)
2015-07-23 16:05:00或许你可以平安待到8月底,但是以后能不能再进日本....
作者:
tanchang (chang)
2015-07-23 16:11:00不管有没有支薪,就是算工作喔是不能用观光签的
作者:
tanchang (chang)
2015-07-23 16:12:00你的日方研究机构要帮你处理这块,别被贴标签避免以后麻烦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6:29:00喔,因为我是直接google到的,没有再回板上找,哈哈哈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15-07-23 16:45:00
身份就不是观光,还一直想用观光身份逗留
作者:
icqmsn 2015-07-23 16:54:00这问题去问外交部和日本驻台办事处,不是问乡民!再者有没有违规不是你自己在哪边"我觉得 我应该"决定的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5-07-23 17:03:00你去问入管得到的答案不一样,是因为你没老实说你拿违规签证进来啊XD老实说你大概就要被遣返了吧。说真的,你待的研究机构是合法的吗?日本的学校或研究机构针对外国人的签证都管很严格耶XD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7:05:00讲了这么多还是觉得"最保险"方法是延长签证严格来说你根本就是不合观光目的入境 应该立刻出境
基本上拿观光签太常去或每次都待满90天也会被关切...移民官有任何理由怀疑你在日本从事非法活动...日期不是重点,只要有任何可疑点都会被拒绝入境对于以身挑战移民官者,只能说别以为可侥幸.....
2015-07-23 17:31:00
大家真客气 拿观光签进去工作本来就不合法,别丢台湾人脸好
感谢各位回复 我还是去申请长签看看最大的问题还是这次出境ok下次入境就有风险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7:45:00你现在不管怎样下次入境都有风险...因为你"已经"违规了
其实…这种事情自己老板摆烂就算了 日方也没积极处理就很机车 而且你说没支薪 换句话说届时出问题日方也可以撇得一干二净 到头来会留下纪录的只有你一个…
作者: qumai (._.) 2015-07-23 19:13:00
你该办的是文化活动签证 日本单位可以帮忙出申请书
好烦喔谁管你免签到底可以几天,就算可以365天你也不是去观光的,请不要玩违反规定的游戏好吗?
作者:
dryob (dryob)
2015-07-23 19:51:00免签证的实施对象是以观光、疗养、运动、拜访亲友、参观、参加讲习会或出席聚会、业务连繋等短期停留期间即可完成之
我就是待满180天的,回国前去入管办配偶签就被警告小心进不来。基本上海关对入境的外国人目的存有疑虑就可以不放行。日本给台湾的措施他们说那个严格来说并不是免签,短期滞在那张纸就是代替签证的。
没关系咩..又没明文规定~~看你下次进去有没被挡再来发报告~造福大家咩..不然你也可以发挥学术的研究精神写信给日本政府问
确定没有明文规定,但有非常非常高的机率会被遣返就是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35:00唉,原po没有意识到你的问题有多严重。我拿过两年的教授和研究签证,原po现在的情形不款有没有超过180天,都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居留。被遣返或是被驱逐出境都是刚好而已。连带的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38:00不是打电话问,是你的工作单位要开出证明,然后你亲自跑一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40:00趟入国管理局申请签证...但是还剩下十天~~嗯嗯....基本上就个人来讲跟雇主都违法了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43:00跟有没有超过180天没有关系,他现在就是非法居留。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43:00另外台湾方的老板当初派你过去时条件没谈好?还是搞不清状况??.....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44:00要转工作签时要解释之前待的170天时等于告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21:44:00现在很多台湾人都在日本用免签做一些不合规定的事情...
作者:
maikxz (超级痛痛人)
2015-07-23 21:47:00其实就是三方都是状况外对入境完全不了解也懒得去了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的出事日本海关不会听解释呀...当天遣返已经很仁慈,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52:00原po直接去问入管吧,保护自己最重要。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21:53:00如果一年就这么一次待90天 当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你待到170了.....
作者:
swearwin (九月台湾篮球季)
2015-07-23 23:44:00逾期居留在台湾是会被收容的(就是抓去关) 被遣返算好的
作者: snow730 (Rei*chu) 2015-07-24 00:45:00
傻傻的被轻忽掉 卖掉了还不自觉 整件事情最后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原po自己你啊 不信请尽管以身试法噜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7-24 01:12:00
保重
作者:
xil (stack200)
2015-07-24 01:43:00这里有人拿观光签在日本工作的哦!! (挥手~)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4 02:22:00goo.gl/AzCTkO “有报酬”的定义跟是不是在日本国内拿无关goo.gl/Ombh4a “资格外活动罪”和“不法就労助长罪”看了好抖。不是要吓人,而是原po太轻忽了严重性。重点是事实已经造成,不知要如何收尾。希望原po去资询能有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