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人情这次出国被老妈要求帮朋友托买药品
明天要从羽田回台湾,但刚刚整理行李的时候才发现虽然看起来没有很多
(大概大大小小总共20个/罐左右)
可是每种都一两罐,很明显的就超过六种.....
想请问在这种状况下我应该要怎么做 Q_Q ?
1. 在松山领完行李之后把东西塞给同行的人
2. 没有超过很多,海关不会特别刁难
另外想请问关务和食药属的自用药品规定究竟是什么?
曼秀雷敦的护手霜也是药吗? (量表有曼秀雷敦栏,曼秀雷敦的产品都包含在内@@?)
被改来改去的规定和不明确的定义搞得好乱...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