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十月新制 退税 一问

楼主: YenChinBiao (阿标)   2014-09-17 17:46:05
有条规定是说 三十天内要保证将商品带离开
那如果我购买后要邮寄回台湾呢?这样是否可以?
还是会做纪录?然后出入境时检查?
如果没有任何规范?
那签三十天内带离商品的切结书 有何作用在吗?
因为小弟的情况是会待一段时间 大约半年。
所以上来发问 感谢大家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9-17 17:47:00
想当然八成不行 你如果寄回去到时出海关时检查商品在哪里 你怎么证明自己有带出去?
作者: reinstall (Why life is so short?)   2014-09-17 17:53:00
半年 用的签证应该就不是短期滞留了吧?!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4-09-17 18:01:00
半年就不可能是观光签所以不能退税
楼主: YenChinBiao (阿标)   2014-09-17 18:07:00
我是观光签 中途会返台 再过去例如酒类的商品或食品? 可以跟海关说 已经吃掉了所以带不回来吗?90天会出入境一次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4-09-17 18:12:00
他规范有说不可拆封 你说吃掉了怎退啊?详细退税流程还没公布 目前连去哪退都还不知道
作者: Daikin (财源广进)   2014-09-17 18:20:00
衣服买了隔天穿,不行吗?
楼主: YenChinBiao (阿标)   2014-09-17 18:21:00
大致上了解了 原来也还没规范清楚 感谢感谢
作者: stillblue (依然忧郁)   2014-09-17 18:36:00
这种出入境模式 不会被刁难吗?
作者: imce (蜥蜴)   2014-09-17 18:42:00
退税旧制就有,我买包,退税,百货公司告知出境时要带着,但是出境时,没有人检查商品,所以不是新制问题,应该是人品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4-09-17 18:47:00
旧制针对纺织品 皮件 3C 没有不可拆封限制新制看起来针对药妆 食品 饮品 菸酒 与旧制有不同规定
作者: koutei (koutei)   2014-09-17 20:02:00
不能拆封,那像花王热敷眼罩,我都会把盒子丢掉,这样OK?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9-17 20:23:00
不能拆封你连包装一起吃掉吗XD不能拆封就是全部都不能拆封 连拆封都不行要怎么丢盒子
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4-09-17 23:01:00
我出国只带登机箱 买回来的货都是能拆就拆 能丢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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