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再占版面补充一下:
简单说来,现在食药署在新闻稿中直接认定超量药品即为禁药,因此可依药事法第
22条规定处以同法第82条的罚则。
食药署新闻稿:http://ppt.cc/OCXM
另一个问题就是:禁药的定义是以药物的数量而定?食药署能够片面认定超量药品即为
禁药?
不过有关旅客或船舶、航空器服务人员携带过量药物进口,其处罚认定疑义,
已业经法务部84/09/05法检第21108号函释在案,认定旅客携带药物非禁药且
纵系自用数量超过亦非犯罪,而食药署现今又公告超量即为禁药,似乎公然
违反函释及药事法第22条第1项第2款的但书规定。
http://law-out.mof.gov.tw/NewsContent.aspx?id=295
(资料来源:财政部关政司84.10.03之公告讯息)
食药署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外乎是国民健康(实际上应该是有药商该该叫说台湾人
都去日本、美国买药,都不买台湾药商进口代理的昂贵或授权台湾制造的功效少
少药品),国人用药观念是要倡导,有违法贩售部分应该要加强取缔,但这都不
是限制人民携带入境数量的理由,现在主管机关显然将携入药品及违法贩售连接
一起,系为行政法上的不当连结,此限制措施不仅违法行政程序法之规范,甚至
也严重限制人民自由,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等闲视之。
就此议题最后一PO,以上供大家参考。
作者:
Qweilun (male)
2014-06-09 00:20:00看开了 这个烂政府本来就以劫贫济富为乐
作者:
wattlin (暐)
2014-06-09 00:27:00呵呵 我等两边回信 我再放上来
作者:
n3688 (none)
2014-06-09 00:45:00台湾旅日人数一直成长...台湾旅客也都喜欢买药回来对台湾药商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所以就........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6-09 11:11:00
唉 虽然可以理解政府是要抵制跑单帮的人但是这做法真的不聪明
等w大的回音...我也觉得这政府很扯...可惜这新闻没闹大
作者: princess0112 (Bonnie) 2014-06-09 13:47:00
乱七八糟
作者: loki1789 ( なにぬ) 2014-06-09 14:42:00
推
作者:
carava (我爱旅行)
2014-06-09 19:21:00推日币当台币卖,我连德制压力锅都去日本买,还是便宜一半台湾代理商真的很OX赚很大
作者:
eyelace (你的思绪在我之中)
2014-06-09 21:22:00台湾人最爱赚台湾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