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要谈到拒绝代买的开始,大概是2001年了吧。
在那次之后,我就再也不帮人家买东西。
那次被托买的是东西是:书。
书啊!书。不是一本两本文库本,是大本大本的精装书三大本。
我到书店一看马上就后悔了,而且朋友拜托我的时候,
连问我好不好都没有,直接说:“妳下礼拜要出去,帮我买回来。”
因为对方是像学姊一样的人,为了礼貌起见,我没有拒绝。
最后我只买了一本,回来之后跟朋友说我找不到其他两本。
也在心里暗自决定,日后就算被拜托我也不想答应了,
结果渐行渐远,现在已经没有联络,我也不曾后悔。
或许被说是矫枉过正,或许要背负冷漠之嫌,我都不介意,
现在出国我的原则就是:
(一)不公开 基本上请假时不特别说要去哪里玩,
若被问起,就会说还没有决定哪一国。
若是连假或过年出国就更不需要说了。
(二)不代买 直接表明我不想代买,因为会影响到我自己的行程。
讲了两三次之后就自然而然不会有人找我帮忙了。
基本上我只会为家人买家里要用的东西,而同事或朋友的伴手礼,
通常都是一盒点心,大家一人一个,简单又方便。
而且我是为了要开心而出国的,背着责任怎么玩都不爽快!
以前还要应要求寄送明信片,现在连这个我都觉得很麻烦,
有时不是不寄,而是找不到时间写或者找不到邮局。
答应了,做不到,会自责,
不事先答应,买回来的、寄出去的,通通是惊喜。
现在台湾有那么多专业代买还可以海外寄送,
其实是真的没有必要再当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好人了。